索引号: bxsylbzj-2025-0003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名称: 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7-23 成文日期: 2025-07-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医保发〔2025〕14号
关键词:

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3 16:30:07 【字体: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分局,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辽宁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53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按要求对我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名称和使用说明进一步规范(详见附件),请一并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7月30日起执行。《关于规范本溪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本医保发〔2023〕7号)的附件1、2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7月29日。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更新收费管理系统,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示。

 

附件:本溪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