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辽宁省级转贷资金偿债实行新办法
2018年,辽宁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停止执行省级转贷资金偿债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将原按照省级融资平台转借各市贷款项目(棚改)当年还本付息金额的30%计算偿债准备金,改由各市财政按协议主动还本付息,从某种意义上讲不同程度的减轻了市县财政资金运行压力。本溪市财政局马上行动,会同相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及时与辽宁公投公司做好衔接,迅速落实通知精神,同时,对县区、部门、单位提出严格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增强偿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力避免因还款不及时造成的省对市的还贷垫款。
二要打好基础。通知明确要建立工作台帐,及时掌握涉及本地区的还本付息数据情况,按期限办理偿债项目资金支付,确保省级转贷每项资金都能够按转借协议足额偿还到期本息。
三要坚持经常。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偿还期内既要按期还本付息,又要提前自我风险预警,防止形成债务违约和加倍罚息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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