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开展全市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
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提前部署、超前防范、加强排查、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全市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
市安监局在5月初就提前对全市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本着早部署、早排查、早整改、早预防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尾矿库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求企业按照“九查九看”内容开展自检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市安监局要求县区按照“九查”和“五种类型”尾矿库不得使用的要求,聘请专家对辖区所有尾矿库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隐患。目前,全市检查尾矿库51座,排查安全隐患135项,下达整改文书32份,要求尾矿库企业汛前完成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在此基础上,市安监局建立和落实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市县区及乡镇街道领导、行政村负责人尾矿库“五位一体”防汛包保责任制,压实各级各类人员包保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使每座尾矿库都有管理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
此外,市安监局还加强防范,密切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完善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做好应急防范。对坝下有居民和重要安全设施的尾矿库,要求县区和企业在主汛期前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与尾矿库下游居民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向居民发放告知卡,明确撤离路线、紧急避险地点和召集人,落实防汛监管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确保险情发生前居民能安全有序撤离。
据悉,市安监局将组成督查组开展巡回检查,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尾矿库,将提请政府关闭,对落实汛期安全度汛工作不力的县区安监工作人员,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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