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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全面完成脱贫质量“回头看”

来源:市农委 发布时间:2018-07-09 15:45:4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根据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脱贫发〔2018〕9号)的安排部署,本溪市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对已经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质量开展“回头看”,对脱贫质量不高、成效不稳固或返贫人口重新纳入,对有遗漏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确保决不让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村、一个贫困户、一个贫困人口掉队。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4月21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本溪市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按照科学把握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程序的原则,从4月下旬至6月末,全面开展三项工作:一是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对2015年、2016年、2017年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质量开展一次全面复核排查,将脱贫成效不稳固的脱贫人口、返贫人口和退出标准不达标销号村做返贫处理,重新纳入扶持范围予以继续扶持。通过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实现稳定脱贫。二是开展脱贫质量复核排查。重点复核排查已脱贫的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家中有大病和慢性病人口脱贫户、家中有在读学生脱贫户、没有产业扶持的脱贫户等。三是开展“档外人口”贫困识别。在区域上重点关注非省级贫困县(区),非贫困村;在人群上重点关注居住C、D级危房户、有大病和慢性病人口户、有持证残疾人户、有农村低保对象户,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有65岁以上老人户,历年清退户和常住本地的外籍户。
  二、制定措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脱贫质量“回头看”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负主体责任,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办事处)、村的工作责任。
  二是驻村参与,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干部的作用,驻村工作队积极参与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制定方案,全面覆盖。各县(区)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排查工作覆盖到全域有农村人口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
  四是广泛宣传,开展培训。各县(区)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培训级别延伸到行政村,切实做到文件内容传达到位、工作内容培训到位、政策文件宣传到位。
  五是加强保障,全面推进。各县(区)明确每个乡(镇、办事处)、村至少3名以上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驻村工作队员全员参加,核查人员力量不足的由所在县(区)和驻村派驻单位予以加强补足,并在物资、车辆等方面上全力保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全面排查,确保精准识别
  为切实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全市组成28个核查组,抽调上千人,对287个行政村开展脱贫质量复核排查和“档外人口”贫困识别工作,确保不落一村、不漏一人。截至6月末,全市2015-2017年脱贫人口返贫22户、44人,新识别(“档外人口”)贫困人口154 户、337人,户内遗漏贫困人口12户、14人,全市总计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8户、395人。其中,本溪县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6户、259人,桓仁县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户、113人,溪湖区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户、16人,明山区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户、1人,平山区、高新区经排查没有发现符合建档立卡标准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