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措并举确保我市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
学校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含托幼机构)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从8月30日起,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
一是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二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通过排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许可持有情况、检查餐饮服务环节、检查食品流通环节、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等方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三是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会同市教育局形成部门协作,共同加强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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