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市政府于日前制定出台了《本溪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方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县级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重要依据。
该《办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动态监测、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以及补充耕地统筹等方面情况。
根据该《办法》,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实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成效突出的县区将给予表扬,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耕地质量提升资金时予以倾斜。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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