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法院为43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28万余元
日前,本溪满族自治县法院举行了执行款集中发放会,为43名农民工返还工资款28万余元。至此,仅一周时间,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据了解,2017年5月,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本溪县某村护坡工程开工,该工程被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董某某管理,董某某又将此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张某某。张某某负责实际施工,并招用陈某某等43人,双方系雇佣关系。今年1月,因工资一直被拖欠,陈某某等43人决定起诉,后经仲裁机构仲裁、法院判决,由张某某于3月21日前一次性偿清陈某某等43人283133元工资款,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连带责任。
让陈某某等人没想到的是,当大家拿着法院判决书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及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索要工资款时,张某某及该公司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且态度强硬。在追讨无望的情况下,陈某某等43人向本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涉案主体具有特殊性、群体性,立案后,本溪县法院负责承办的法官及时采取措施,传唤被执行人张某某及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但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并不配合,此案另一被执行人张某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虽然案件陷入僵局,但是承办法官没有放弃,通过细致调查法官发现,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中铁某公司有工程款。随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方走访得知,中铁某公司在本溪县某镇有项目部。承办法官立即组织执行干警驱车赶往项目部,并采取强制措施,最终将该款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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