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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民族工作进社区实现“五有”

来源:市民委 发布时间:2017-05-31 14:39:26 浏览次数: 【字体:

  有组织。建立城区、办事处、社区三级工作网络,成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配备专门的民族工作干部。
  有制度。定期召开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结合社区民族工作实际,建立联系民族宗教上层人士、情况调研、座谈会、现场办公等社区民族工作制度,规定办事处、社区党组成员要分工对民族宗教人员定期走访联系,征求意见;每半年对辖区内民族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调研,研究问题,增进感情。
  有活动。组织全市社区连续29年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周活动,大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东风街道、火连寨镇针对辖区回民聚居特点,组织社区开展民族礼仪学习,尊重回民清真风俗习惯。河西、河东街道办事处要求各社区为开办清真饮食企业创造便利条例,营造和谐环境,为动迁少数民族群众送温暖、解难题。
  有培训。对社区负责人和民族专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并组织开展社区民族工作互观互检。基层党员和支部书记培训班增加社区民族工作内容。在溪湖区开展民族知识竞赛,组织社区专人答题,更好地了解形势,掌握政策。
  有考核。将社区民族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计划,增加民族工作在年终考核中的比重,通过考核提升社区民族工作档次,促进社区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