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四精”措施 落实各级文件精神
一直以来,本溪市财政局党组高标准贯彻执行各级领导部门决策部署,将落实好中央、省、市三级文件精神做为促进财政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在“精”字上狠下功夫。
1.“精心”部署。主要领导收到文书呈报的各级文件后,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进行部署,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学习研究,按文件要求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经主要领导阅审后即刻落实,改变以往只注重签批不关注落实的粗放模式。
2.“精细”督办。由绩效处专门负责督办,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对各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定期进行督办,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并逐一进行点评,对完成效果好的点名表扬,反之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说明,改变以住只注重部署不重视督办的工作方式。
3.“精准”考评。将各部门落实三级文件精神效果纳入全局绩效考评中,与年终评先选优挂勾。年底考核前,由绩效处对各部门三级文件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向考评小组提供,考评小组依此进行加减分值,体现考评工作的精准和公平性。
4.“精雕”成果。各部门完成指标任务后,均要形成“成果”论述(总结材料),介绍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切实将成果精雕出来,改变以往落实工作重结果轻成果的现象,为今后落实类似指标任务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为推进财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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