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本溪市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本溪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9月27、28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对我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领域进行了检查,市食药监局卢伟局长、王天阔副局长及食品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先后听取了市局、本溪县局和明山区局的汇报,抽查了本溪市新福食品厂、华联超市及其物流公司、实验幼儿园和市高中食堂及师范附小等单位,重点检查了我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及主体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工作、违法案件办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等十一项重点督查内容,进一步了解基层工作的现状及困难,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肯定。
督查组对我市食品企业能够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同时,传达了国家局会议相关精神。企业负责人表示:在省、市、区局的帮助指导下,将积极落实省局领导的建议,把企业的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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