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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支持桓仁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8项举措全力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0-24 15:5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日前,市人社局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1号)精神,以提升基本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能力为重点,采取8项有力举措,全面实施支持桓仁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行动,积极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一是鼓励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对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为所招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之和的30%比例,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
  二是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优先推荐桓仁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见习补贴。对有就业意愿的桓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贫困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享受城镇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托底安置政策,享受政策期限不超过3年。
  三是组织转移就业。与天津、江苏、浙江等省(直辖市)开展劳务对接协作,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对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经济人,组织桓仁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2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四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利用闲置场地发展乡镇扶贫车间、村社代工点,利用民宅设置手工工艺品生产等分散加工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或居家就业。对符合创业孵化基地条件并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对其发生采暖、水、电等费用支出给予补助。
  五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通过农村劳动力远程培训平台,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足不出户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桓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市人社部门确定的承担政府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六是加强贫困家庭的“两后生”培训。依托辽宁冶金技师学院和本溪市交通局技工学校,对桓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免费进行1至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期间给予每生每月150元的生活补贴。对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包括技工院校)的桓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扶贫助学补助。
  七是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全县重度残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
  八是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衔接机制,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