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前三季度脱贫攻坚工作见成效
2017年我市脱贫攻坚任务是11650人贫困人口脱贫,30个贫困村销号,1个贫困县桓仁县实现摘帽。截止9月末,我市已有9349人达到脱贫标准,占计划脱贫人口80%,具备脱贫销号条件的贫困村23个,占77%。
一是实施产业扶贫,增强贫困户造血机能。制定出台了产业扶贫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特色产业、设施农业等;发挥新型经营主体作用,采取土地流转、企业务工、带动等方式,由县、乡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筛选大户、合作社、能人,为其贷款,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通过以上几种形式,目前全市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资金7057.9万元,通过产业实现增收的贫困户5367人,占计划脱贫人口46%。
二是实施教育扶贫,提升智力能力脱贫。改造农村贫困薄弱学校40所,采取学校联盟、城乡结对、师生对应帮扶等措施,拉动薄弱学校的发展进步;落实好教育资助政策。资助贫困家庭幼儿入园485人,发放资助金46.5万元;对贫困家庭住宿孩子给予生活费补助,共发放补助金746.8万元,受益学生8647人;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孤儿学生的学费、住宿费320人,免费金额15.8万元。同时,对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772.7万元,受益学生3864人。为考入高校的家庭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586.1万元,受益学生922人。
三是实施健康扶贫,加大医疗救助脱贫。推进信息互通和有效衔接机制落实,市县医院完成即时接口改造工作,实现新农合、民政救助、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医院一站式即时补偿,先诊疗后付费,减轻资金垫付压力;对贫困患者免收、减收40项检验项目费用;结合发放扶贫健康卡工作,推进开展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对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进行重点救治。
四是提高保障标准,致力低保兜底脱贫。民政部门统一县、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44元。已经纳入社会保障的有2148户,4879人。3月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本政办发〔2017〕19号),加强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实现了两大政策的互补互联,形成脱贫攻坚的合力。
人社部门积极促进就业扶贫。依托乡镇村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分别建立了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台帐、求职人员台帐、自主外出就业台帐和劳务输出情况台帐,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为就业贫困对象搭建帮扶平台;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工程,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创建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近千人。
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全市利用扶贫专项资金2160万元用于72个贫困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100余个。采取统筹整合扶贫、移民、建委资金改造危房1048户。
六是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扶贫投入。今年市级以上共投入资金5541万元,目前各县区统筹整合资金3.16亿元,用于脱贫攻坚,促进了产业扶贫的深入开展和各项扶贫措施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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