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部署,大力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及措施,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市财政、民政等部门多次联合下发文件,将做好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落到实处,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资源协调、信息共享、结算同步,为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费用结算提供方便。二是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医疗救助工作需求,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2018年市、县(区)共筹措医疗救助资金1517万元。三是市医疗救助工作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有效地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了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工作,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通过“一站式”结算服务、资金保障、机制保障、能力保障四项措施,全市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基础上,加强了医疗救助与城乡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成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同时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和标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困难群众的就医能力。2018年资助城乡低保及低收入对象参保参合40666人,实际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164万元。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