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项举措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供需结构,今年以来,我市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全力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任务落实。印发了《关于印发本溪市2017年房地产去库存任务指标的通知》(本政办明电[2017]16号),将全市商品房销售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加强了对各县(区)政府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督查考核。同时结合各区域的销售特点,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开发企业和在售楼盘。
二是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型货币化安置。在把控好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控制新开工面积的同时,积极消化库存商品房,打通棚改安置房与待售商品房通道。截至9月末,已完成直接货币化安置3839套,新型货币化安置3838套,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96%。同时扩大公积金贷款规模,降低房地产企业未完开发产品计税利率,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清理房地产涉企税费,规范行业收费行为。
三是组织开好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大政方针,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坚持“住房居住属性”,稳定市场,平抑房价,去除库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我市分别于4月15日-5月15日以及9月20日-10月20日举办春季和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从而帮助开发企业消化待售的商品房,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增强开发企业信心,稳定房地产市场。1-8月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67.9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3%;商品房销售额26.82亿元,同比增长2.8%;销售套数6502套,同比下降4.55%。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