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用好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为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美丽、宜居、宜游的新农村,近年来,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始终围绕效益作文章,找准定位,顺势而为,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的“粘合”、“美容”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发挥“粘合”作用。自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以来,市财政部门打破以前平衡分配奖补资金的格局,在调动村民积极性上求突破,积极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撬动作用,变以前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我做”为现在的“我要做”。为有效支持农村道路建设,三年来,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资金共计26,114万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892个,建成村内道路1038公里。随着一条条村组路的建成,顺利打通村级道路硬化最后一公里,在实现全市农村交通路网大循环、大畅通中充分发挥了粘合剂的作用。
发挥“美容”作用。三年以来,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资金6,708万元,支持本溪县、桓仁县、平山区等67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亮化”、“美化”、“绿化”工程。
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美化、硬化、亮化、绿化了农村居住环境,提升了村容村貌,为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村民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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