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后首张罚单
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8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施行后,我市于日前开出首张罚单。
8月6日,市消防救援支队本溪满族自治县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溪满族自治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其消防控制室存在无人值班的情况。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安排2名监督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核查中,大队监督员发现消防控制室有2个值班人员值班,但2 人均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针对此违法行为,大队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本溪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处罚的决定。据悉,这是新规施行后,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加强向社会宣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针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违规行为开展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及个人,将进行严厉处罚,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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