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打造百姓安居环境
为了巩固主城区综合整治成果,提升住宅区管理水平和档次,我市将结合“城市管理年”活动,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做好物业管理等工作,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据了解,市住建委广泛宣传贯彻落实《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提升住宅区治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本溪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力争年内在价格部门配合下出台《本溪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在省相关规定出台后,开展信用等级考核评价工作,在有条件的县区推行物业招投标。同时,做好物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完善《关于全面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县区政府组织推进、各街道和社区具体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业主委员会主动参与、上下整体联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业委会成立率,发挥好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在业委会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加强基层党组织对业委会工作的监督。
今年,市住建委多措并举,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各县区合理使用公益性岗位资金,发挥公益岗位作用,充实到社区环境卫生维护的工作中;整治后的非物业小区可封闭或半封闭,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物业管理、房产管理或业主自治管理;弃管小区实施物业跟进工程,发挥国有物业企业管理优势,拓展多种方式物业管理思路办法,尽快实现弃管小区的“简单物业管理”全覆盖;拓宽老旧小区收入渠道,经营收益可作为老旧住宅小区维护管理费用的补充资金;将老旧小区管理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数字化城管”系统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身边事;开展棚改维修后续物业管理工程,做好棚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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