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系统启动“企业服务年”活动营造司法“暖环境”
从现在开始,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法官们将走进企业、走进车间,了解企业和职工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做到企业需要什么,法院就依法提供什么服务;阻碍企业健康发展的症结在哪里,法院的工作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为企业发展营造司法“暖环境”。
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全市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本溪“五大产业”健康发展的一项举措。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他们将继续深化结对服务企业活动,总结和梳理去年服务企业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拓展服务的新举措、新路径。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立、审、执”三优化,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
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全市法院系统将实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跟进服务制度,变“坐堂办案”为放下架子主动服务,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主动助力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定期走访企业制度,与企业经营者面对面交流,努力为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在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服务企业连心卡,24小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依法严惩涉企各类犯罪行为是“企业服务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一切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把营造规范有序的企业发展环境作为人民法院份内职责。加大涉及本市企业案件审理工作,抽调专门力量,对全市超过半年的涉企案件进行起底清理,登记造册。在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发挥“对接调解、立案调解、合力调解、类型调解”等调解新模式,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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