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
《本溪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出台。该《工作方案》共有18条具体审查标准,审查对象主要是我市的政策制定机关。
为防止行政垄断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出台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没有进行审查的措施则不得出台。
对于审查标准的确立,《工作方案》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四个方面,界定了18条具体审查标准。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等。
据了解,随着该《工作方案》的正式出台,市县政府及所属部门将陆续对起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自我审查,自行清理,对一些市场准入限制、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等壁垒性保护政策,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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