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第五督查组来溪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反馈督查意见
9月15日,省安委会第五督查组在结束对我市为期1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综合督查后,向市政府反馈了此次督查意见,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在溪期间,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市政府、2个市直部门、2个县区、1个乡镇和10家企业及3个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督查。在反馈意见时督查组指出,本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要求,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书记、市长亲自抓安全,多次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全市上下以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督查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个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认识,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责任,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具体工作安排落实到位,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事故隐患,对违法违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执法措施直至关闭取缔。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的落实,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落实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要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安全检查全覆盖。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按期整改,严格复查验收,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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