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
  • 智能机器人
  • 繁體版
  • 手机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政务要闻>详细内容

我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受到中央文明委表彰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7-11-22 09:34:23 浏览次数: 【字体: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会上,中央文明委授予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王家崴子村、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朝鲜族乡弯弯川村、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韩家堡村“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辽宁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本溪供电公司、本溪剪纸文化创意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本溪市第一中学“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本溪市溪湖区河沿社区关工委“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战线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践行本溪精神,建设诚信友善本溪”为主题,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道德模范和本溪好人“双评选”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立本溪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设立本溪道德公益金,不断深化城乡共建、道德讲堂、“立德树人”和“文明我行”志愿服务引导等道德实践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典型。这些先进典型,树立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又一个新标杆,示范引领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迈上新台阶,推动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效提升了本溪的美誉度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