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本溪市交办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
5月1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协调组向本溪市交办第三批信访件3件(无重点件),涉及:本溪县2件、溪湖区1件;污染类型:生态1件,固废1件,生态和固废1件。我市已第一时间将所有信访件转办至相关县区。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6年5月9日-6月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4-22883390,专门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16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