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5-0012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省道平桓线(二道沟至双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省道平桓线(二道沟至双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溪市省道平桓线(二道沟至双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溪市省道平桓线(二道沟至双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05月14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预期中标价、企业资质、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预期中标价、企业资质、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本溪市省道平桓线(二道沟至双岭段)修复养护工程
推荐建议 | 1 | 2 | 3 |
中标候选人 | 桓仁盛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桓仁满族自治县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发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预期中标价(元) | 10691198 | 10707463 | 10712884 |
企业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工程质量 | 质量评定:合格 | 项目工程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 项目工程验收的 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目标 | 安全生产责任事 故为零死亡 | 安全生产责任事 故为零死亡 | 安全生产责任事 故为零死亡 |
工期 (日历天) | 153 | 153 | 153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投标人辽宁中科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连续缴费期不低于5个月”,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该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无法参与后续评审工作。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9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徐先生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0号
电话:024-42818180
招标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招标人联系人:孟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24-47197008
招标代理: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冯女士
代理电话:024-83738600
代理邮箱:lnxinda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