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5-0013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国道饶盖线(小夹河至东山寺段)、省道小灯线(大柳峪至辽阳界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5-19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国道饶盖线(小夹河至东山寺段)、省道小灯线(大柳峪至辽阳界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溪市国道饶盖线(小夹河至东山寺段)、省道小灯线(大柳峪至辽阳界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码:202521990012362847001)
本溪市国道饶盖线(小夹河至东山寺段)、省道小灯线(大柳峪至辽阳界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5月16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相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 (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1 | 辽宁顺鑫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6296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63 |
2 |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 | 16605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63 |
3 |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16632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63 |
辽宁顺鑫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本溪市集本线卧龙至汽车四场段、加油站至客运站段、县城至红塘石段、凤柞线至凤鸣隧道进口段、挂盘岭至侯家堡子段预防养护工程 |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辽宁省本溪市 |
2024年9月 |
2 | 本溪市丹霍线小堡至赫地交通岗段、赫地交通岗至侯屯段修复养护工程第二标段 |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辽宁省本溪市 | 2023年10月 |
辽宁顺鑫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邢长凯 | 二级建造师 交安B证 | 辽221171882124 辽交安B19G00961 | 1 | / | / |
2 | 项目总工 | 车日月 | 工程师 | 183150492 | 1 | / | / |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抚顺市通武线(上马至小东段)路面预防养护工程 |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 辽宁省抚顺市 | 2023年1月 |
2 | 抚顺市饶盖线(六道村至新宾镇段)修复养护工程(一标段) |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 辽宁省抚顺市 | 2022年1月 |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工程处——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刘建民 | 建造师 交安B证 | 辽221101118593 辽交安B(12)G30038 | 1 | / | / |
2 | 项目总工 | 马琳琳 | 职称证 | 183060979 | 1 | / | / |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鞍山市饶盖线(汤池河桥至营口界段)路面预防养护工程 | 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辽宁省鞍山市 | 2023年2月 |
2 | 2023年辽宁省普通国道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第3标段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辽宁省铁岭市 | 2023年9月 |
3 | 沈阳市沈海线(四环外侧至辽中界段)修复养护工程 |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辽宁省沈阳市 | 2024年10月 |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邵磊 | 二级建造师 交安B证 | 辽221202101559 辽交安B22G00551
| 1 | / | / |
2 | 项目总工 | 辛红梅 | 中级职称证
| 183077840 | 1 | /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2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联 系 人:徐先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电 话:024-42818180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邮政编码:117022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24-47197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12楼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889372948
电子邮件:8124439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