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tysj-2025-00153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省道柞本线(吴家岭至高台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06 成文日期: 2025-06-06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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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省道柞本线(吴家岭至高台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6 14:47:42 【字体:

附件1:经技、经济标开标记录表(1).PDF

附件2:专家评分汇总表(1).pdf

本溪市省道柞本线(吴家岭至高台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溪市省道柞本线(吴家岭至高台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6月5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人名称、预期中标价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人名称、预期中标价情况: 

推荐意见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溪市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2176866.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122139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2263100.00

 

本溪市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石强强

二级建造师

221101119852

1



安全B证

辽交安

B(12)G30045

2



2

项目总工

李润浩

工程师证

183024167

1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本溪市抚丹线(干沟子至河沿段)修复养护工程及抚丹线、沈环线、本宽线、柞本线十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二标段)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

务中心

本溪满族自治

2022年11

2

本溪市丹霍线小堡至赫地交通岗段、赫地交通岗至侯屯段修复养护工程第一标段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

务中心

本溪市市辖区

2023年10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匡东磊

级建造师证

221171881904

1



安全B证

辽交安

B21G00654

2



2

项目总工

王继超

工程师证

183059574

1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沈阳市沈上线(南三家子至望滨段)、十灯线(苏家屯南界至

同城二路段)修复养

护工程施工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

2022年12月

2

2021年沈阳市省道沈张线(榆树坨子至元宝堡段)修复养护工

程施工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

2021年9

3

S214法盘线(北门至康法界)改扩建工程

法库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法库县

2024年3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杨永凯

级建造师证

221121342587

1



安全B证

辽交安

B17G00098

2



2

项目总工

刘圣福

工程师证

1077302062

1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繁昌区S339红花山路至铜陵界段改建工程二标段

芜湖市繁昌区交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芜湖市繁昌区

2023年5

2

鞍山市沈营线(大红旗至宋三台子段)、(地号至腾达大道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鞍山市千山区

202110月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9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电    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邮政编码:117022

联 系 人: 孟先生

电    话:024-47197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

邮政编码:110006

  人:谭宏伟、

联系电话:024-83733449-87

电子邮件:8711346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