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jtysj-2025-0021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业务印章启用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 成文日期: | 2025-08-18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业务印章启用的公示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业务印章启用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研究决定,自今日起启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年审外检合格专用章、路政业务专用章和治超检测专用章。出租汽车年审外检合格专用章由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出租管理科负责管理并使用,专用于出租汽车年审外检工作;路政业务专用章和治超检测专用章由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高新区执法大队负责管理并使用,专用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路政管理工作和超限检测工作,不作其他用途,超出使用范围印章无效。
特此公示。
附件1:印章明细表
附件2 :印章印模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