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jtysj-2025-0024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 信息名称: | 国道集本线本溪市明山区卧龙互通立交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日期: | 2025-09-29 | 成文日期: | 2025-09-2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国道集本线本溪市明山区卧龙互通立交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国道集本线本溪市明山区卧龙互通立交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集本线本溪市明山区卧龙互通立交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集本线本溪市明山区卧龙互通立交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5]453号)批准,初步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集本线本溪市明山区卧龙互通立交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路〔2025〕222号)批准,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和市本级预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起自国道集本线与育龙路交叉口南侧(集本线K314+880),止于国道集本线与威龙路交叉口西侧(集本线K316+280),路线全长1.4公里。
采用分离式立交上跨育龙路和沈环线平交口,设置迂回Y型互通与威龙路立交。
(二)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工程的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新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692天,其中: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造价编制计划服务周期: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10日,施工计划工期:2026年1月20日~2027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施工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创建省级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承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5年 10月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28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3本项目为电子交易。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 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 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投标人完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基本信息录入并验证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7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4140288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长白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谭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83733912-84
邮 箱:316933079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