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tysj-2025-00156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2025年本溪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解析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6-10 成文日期: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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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本溪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解析

发布时间:2025-06-10 10:27:45 【字体:


《本溪市落实国家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析

 

2024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等文件要求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等多厅局联合印发的《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本溪市交通运输局、本溪市公安局、本溪市财政局、本溪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了《本溪市落实国家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补贴资金申请的热点问题解析答如下:

一、新文件有什么变化?

答:1.加力:新增“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的规定;

2.扩围:报废新增国四,且不再限制燃料类型;

3.增效:新增部门间审核时间由15天压缩至10天。

二、新的补贴资金分类和标准是什么?

:补贴标准仍然与去年保持一致,一是只提前报废不更新车辆,即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给予补贴;二是提前报废且更新车辆,即报废后又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给予补贴,因此报废又更新车辆的车主,享有双重补贴;三是没有报废车辆,仅新购新能源冷链城市配送货车给予补贴。特别强调总质量4.5吨以下的轻型货车(蓝牌货车)报废更新没有补贴。补贴标准见下表: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

(万元/辆)

中型

(4.5<总质量<12)

不满1年:实际报废日期至法定报废日期不足1

0

1年(含)不足2年:实际报废日期至法定报废日期满1年不足2

1.0

2年(含)不足4年:实际报废日期至法定报废日期满2年不足4

1.8

4年(含)以上:实际报废日期至法定报废日期满4年以上

2.5

重型

(总质量>=12)

不满1年:实际报废日期至法定报废日期不足1

0

1年(含)不足2年:实际报废日期至法定报废日期满1年不足2

1.2

2年(含)不足4年:实际报废日期至法定报废日期满2年不足4

3.5

4年(含)以上:实际报废日期至法定报废日期满4年以上

4.5

(二)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5

重型

2

4.0

7.0

3

5.5

8.5

4轴及以上

6.5

9.5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

三、是否老旧货车都有报废更新补贴?

答:不是,只有提前1年以上报废的、具备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才享有报废更新补贴资格;车辆总质量4.5吨以下的轻型货车按政策不享有报废更新补贴资格。

四、一年以内即将报废的车辆能否有补贴?

:根据《细则》规定,法定报废日期在1年以内的车辆,无提前报废补贴,不过,今年的文件明确指出,提前不足1年的老旧营运货车,也具备申领新购车辆补助资格。

五、向什么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答: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六、补贴申请地点在什么地方?

: 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南路688号,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货运科(219房间)

七、业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024-43883113

八、申请补贴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补贴人应在起始受理时间至20251231日前办理提前报废手续和办理完新购车辆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补交材料)。过期提交或补交材料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九、补贴资金如何领取?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汇总后,确定补贴金额,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财政部门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申请人申请时提供的银行帐号。对个人车主补贴资金打入与个人车主同名的银行卡(一类储蓄卡),单位车主打入单位银行帐户内。这里需强调的是个人提供的卡号必须是本人的银行卡,且是一类储蓄卡,否则补贴资金无法到帐。

十、补贴申请材料是什么?

答:根据补贴资金类型,申请材料共分三类:

(一)只提前报废不更新车辆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营运类货车报废后及时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交下列6项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1231日。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车主提供与本人姓名一致的银行卡(一类储蓄卡)原件或复印件;单位车主提供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5.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6.车辆注销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和车辆注销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业户销车证明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前报废且更新国六排放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申请人(应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营运类货车报废并办理完成更新车辆营运手续及时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交下列10项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1231日。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车主提供与本人姓名一致的银行卡(一类储蓄卡)原件或复印件;单位车主提供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5.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6.车辆注销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和车辆注销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业户销车证明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7.更新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8.更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9.更新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0. 更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没有报废车辆,仅新购新能源冷链城市配送货车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新购车辆营运手续及时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交下列7项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1231日。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车主提供与个人名称一致的银行卡(一类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车主提供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5.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7.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十一、车辆可否去外省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有哪些?

答: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全国有效。

省外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可登录全国汽车流动信息管理平台(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查询。

省内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可登录辽宁省商务厅官网(https://swt.ln.gov.cn/)、辽宁商务微信公众号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查询。

十二、对于报废且更新的新能源货车有何要求?

答:更新购买的新能源货车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货车或专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s://www.miit.gov.cn/)查询。

十三、对于仅新购新能源冷链城市配送货车有何要求?

答:新购新能源冷链城市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国家标准《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中适用车型范围是指最大允许总质量1500kg(含)以上的城市物流配送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