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yjglj-2026-0018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 信息名称: | 市应急局关于修改特种作业操作证 复审周期的建议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市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成文日期: | 2026-06-3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应急局关于修改特种作业操作证 复审周期的建议的报告
市政府办:
关于关睿达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周期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进行处理。现报告如下:
建议中提及的原《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已由应急管理部2025年12月12日第31次部务会议修订废止,新修订的《新规定》已于2025年12月17日公布。针对您提出的复审周期优化核心诉求,《新规定》废止了原规定中“每3年一次复审、6年到期换证”的规定,明确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直接办理换证,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问题已解决,特此报告。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