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孙利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人〔2025〕3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孙利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本政人〔2025〕3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
孙利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决定,任命:
孙利锋同志兼任市政府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张振龙同志兼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沈量同志兼任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
初翼昊同志兼任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栾兰同志兼任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刘蝈蝈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刘学海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昕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长宏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林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光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祖新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曾昕同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黄代东同志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李富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孙朋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林林同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祖新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