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2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公报 |
发布日期: | 2022-04-28 | 成文日期: | 2022-04-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2022年第2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2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号(总第121期)
目 录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本政发〔2022〕 4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规划》的通知(本政办发〔2022〕 2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本政办发〔2022〕 5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发〔2022〕 4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本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辽政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溪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和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均等化、融合化和智慧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为促进本溪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场地设施举步可就,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城乡,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元,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5%,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优化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依据《辽宁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本着“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求,优先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田径场、足球场不少于10个,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10公里。补齐乡镇、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器材,提高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网络化、智慧化服务水平。
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建设集赛事活动、全民健身、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场馆综合体。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加强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更新、维修与日常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和模式,积极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各级体育社会组织的枢纽作用,培育建设单项、行业体育协会,重点加强基层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行政村(社区)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健身活动站(点)建设,提高城乡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运动项目培训、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通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提升服务供给能力。(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持续开展“攀登辽宁”“徒步辽宁”“冰雪辽宁”等省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和节假日、纪念日等时间,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全社会广泛参与、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大型主题活动,推动各城市之间开展全民健身展示与交流。结合“一市一品”体育活动,利用我市独特资源和优势,推动我市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品牌活动,逐步打造成精品赛事,宣传展示城市形象。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便利”的原则,重点打造群众冰雪项目活动、徒步大会、社区运动会、县域足球联赛、城市业余篮球联赛,支持各县(区)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毽球等群众性赛事活动。鼓励行政村(社区)开展家庭运动会、亲子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预计每年开展县(区)级以上有组织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100场以上,参与人数超20万。(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工作常态化。大力推广线上体育科普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城乡居民科学健身素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完善注册登记制度,扩大队伍规模,提升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服务水平。鼓励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参与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全民健身均衡发展
1.缩小城乡服务差距。依托辽宁乡村振兴工程,加强本溪乡村体育设施建设,扩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传授科学健身技能,宣传运动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关注重点人群服务供给。满足职业人群健身需求,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小型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根据老年人健身需求特点,推进老年宜居宜练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发挥老年体育协会组织的作用,创新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推动全民健身的残健融合,建设“残障友好”型健身环境,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和康复机构,促进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项目服务供给。促进“三大球”社会化发展,制定引导政策,推动建立更多“三大球”社会培训机构。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一批小型多样、简易便民的“三大球”场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建“三大球”队伍,开展联赛、达人赛、嘉年华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三大球”文化氛围,夯实“三大球”发展的社会基础。
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推进冰雪运动社会化。以“冰雪本溪”为主题,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加强冰雪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冰雪运动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冰雪系列活动,推动冰雪运动进机关、进校园、进部队、进厂矿、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满足群众冰雪健身需求。宣传冰雪运动知识,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业余冰雪赛事,积极承办省级以上冰雪赛事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体质健康干预计划。促进学生和青少年赛事融合,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体育赛事,建立市、县(区)、校三级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体系。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开展足球、篮球、排球、游泳、冰雪及传统体育等项目培训。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主题健身活动,规范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培养和发掘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完善体教融合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在社区、公园等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推动幼儿园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游戏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体卫融合”。坚持大健康理念,促进全民健身与医疗服务融合,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健康、慢性病防治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医学检查、体质测定、健康评估、运动健身、预防治疗和康复保健等方面协同合作的健康服务模式,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鼓励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推进我市依托高校和医疗机构资源,开展体卫融合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卫融合服务业态。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强身健体观念,加强校内外体育活动,控制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的发生与发展。(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体旅融合”。引导全民健身与旅游、康养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产业融入国内经济大循环。发挥我市“山、水、林、泉”自然资源优势,以群众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赛事承办为主线,推动体育与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相融合,打造徒步、登山、骑行、冰雪项目等四季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本溪“森林徒步养生之城”,以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及示范项目为抓手,丰富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发展
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手段,提供全民健身电子地图、线上健身咨询、线上运动项目培训、线上体育赛事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和室外智慧健身房,到2025年,各县(区)至少新建1处智能健身器材设施或场地,有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1个智慧体育公园或体育场馆,推动健身场地设施智能化。(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
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引领,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强科学健身理念的宣传教育,开展全民健身公益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全民健身文化,不断增强健身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承和保护民俗民间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传统体育文化。通过全民健身展示、运动会、体育赛事等形式,组织开展高水平群众赛事活动,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大力普及推广冰雪运动文化。(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民宗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全民健身消费升级
依托丰富的山地、森林、峡谷、水体等资源优势,以体育健身业为基础,打造具有规模优势的省级以上的体育产业园区。推动桓仁如意岛北方钓鱼基地项目建设,做大本溪垂钓、户外登山等体育项目,培育2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体育旅游企业。大力发展冰雪经济,推动标准滑雪场建设,规划打造高标准赛道,完善滑雪配套设施,以雲山滑雪场、东风湖滑雪场、天著滑雪场等重点企业为载体,以大众嬉冰雪为出发点,逐步形成冰雪经济多点开花态势,推动高端健身休闲消费。通过各类健身休闲活动、业余体育赛事等增强健身休闲消费粘性。以大数据、云平台等提升消费者健身休闲消费体验。鼓励以发放体育消费券等形式,引导激励更多居民参与健身消费。(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两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治理能力,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融合发展,形成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拓宽投入渠道。市、县(区)两级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
(三)完善政策法规。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加强赛事活动监管,严格履行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程序,完善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机制,提高赛事服务水平。
(四)加强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确保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2〕2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本溪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规划》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本溪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规划
2022年1月
目 录
前言1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基础优势
二、发展短板
第二章总体要求与发展定位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发展定位和主要目标
第三章守护生态产品价值源头
一、厚植林业发展潜力
二、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
三、多措并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四、大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五、着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四章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一、聚力推进县域绿色产业发展
二、驱动全域产业绿色升级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五章强化基础设施生态发展支撑能力
一、完善“机场+铁路+公路”立体式交通网络
二、加强水利、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推进城市绿色发展
第六章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一、统筹城乡发展
二、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
三、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创新机制保障
三、强化要素支撑
四、加强宣传引导
前 言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就要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2020年11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利雅得峰会“守护地球”主题边会上致辞,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争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已经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辽宁省委在十二届十四次全会上决定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依托辽东九县(市)的森林资源和优质水资源,协同探索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本溪市委在十二届十四次全会上提出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以本溪县、桓仁县为先导,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在中国共产党本溪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确定推进“实力本溪、活力本溪、美丽本溪、平安本溪、幸福本溪”建设,明确本溪县、桓仁县要打破区域壁垒、整合优势资源,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支持桓仁县深度融入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依据《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发展规划》、《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溪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规划》。规划范围为本溪市行政辖区范围,涵盖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高新区,总面积约8414平方公里,2020年年末常住总人口为132.6万。
本规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本溪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温泉之城。下辖的本溪满族自治县和桓仁满族自治县先后荣获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等20多项国家级荣誉,生态底蕴丰厚,绿色发展优势明显。
一、基础优势
(一)自然生态禀赋优越
本溪是国家水源涵养重要区和重点城镇群人居保障功能区,被国家纳入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素有“中国枫叶之都”的美誉。本溪森林覆盖率达到76.31%,位居辽宁省首位,全国前列,森林面积保持在64万公顷,湿地面积2.39万公顷。本溪地区河流密布,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河流251条,分属于太子河、浑河、草河,地表水资源总量32.4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7亿立方米。境内大小水库27座,其中全省最大的桓仁水库和第三大观音阁水库,库容分别为34.6亿立方米和21.7亿立方米,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受水地区覆盖全省13个市,是名副其实的“辽宁水塔”。全市国考断面水质量全省排名第2位,老官砬子、南芬、桓仁水库、观音阁水库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空气优良天数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全省均排名第3位。本溪市也是辽宁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域,以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为代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达到58种;天女木兰、红豆衫等植物有80个科、6200余种,自然生态本底优势突出。
(二) 地理位置条件独特
本溪市位于辽宁省东南部,地处东经123°34’~125°46’,北纬40°49’~41°35’之间。东与吉林省通化市为邻,西与辽阳市接壤,南临丹东市,北靠沈阳市,是沈丹铁路、沈丹公路的重要枢纽。对外交通已形成以本溪主城区、沈本新城为中心,本溪市域范围和两县的“1小时交通圈”、与沈阳经济区的“2小时交通圈”、与省内各市的“3小时交通圈”的格局。此外,途经本溪市的东北东边道铁路、201国道与鹤大高速将本溪市与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地区及其他经济发达体联系起来,形成东至朝鲜半岛、俄罗斯远东地区、日本海,西至内蒙古、蒙古共和国,北至黑龙江、俄罗斯,南至大连港、丹东港,覆盖辽东半岛海岸、中朝和中俄边境的立体交通辐射大通道。同时,“十四五”期间,桓仁古城运输机场、本桓集高速、丹通客运专线等“一航、两铁、两高、四路、一枢纽”十大交通工程的建设,将会推动构建对外更加高效联通、对内更加便捷协调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强化地处辽东绿色经济区核心地带的独有优势。
(三) 产业基础优势明显
本溪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6.8∶51.3∶41.9调整为2020年的6.7∶47.3∶46。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化改造力度不断加大,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2%,绿色产业加快培育,两化融合日趋紧密。现代商贸服务业提档升级,文化旅游实现深度融合发展,城市正在全面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粮食年产量稳定在30万吨,中药材等高效特色农林产业加快发展,绿色有机食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和林下经济不断壮大,全市林业产业产值190亿元,位列全省第一。创新驱动能力持续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75家,上海医药北方药业中试平台等一批省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产品研制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四) 文旅资源丰富多样
本溪市山、水、林、泉、洞、湖、冰雪等自然资源丰富、类型齐全、品级优良。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地质文化、道教文化、养生文化、中医中药文化等多种文化元素交织。拥有A级景区50家,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10家;本溪水洞、五女山世界文化遗产、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中国枫叶之都”“中国温泉之城”等国家级旅游品牌享誉海内外。桓仁县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本溪市思山岭街道和普乐堡镇成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占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溪同江峪等7个乡村成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占全省总数的五分之一;本溪县、桓仁县入选全国抗联红色片区,并被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评定为一类地区,占全省评定地区的三分之一。清河城明长城遗址纳入国家长城公园总体保护规划;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文物保护全面推进;“重走抗联路”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知名品牌。本溪市四季景色优美宜人,是休闲康养、户外运动、观光旅游和自然探秘、科普考察的极佳去处,具备建设中国“生态休闲康养型”全域旅游城市的全部要素。
(五) 区域格局更趋优化
本溪市与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地区山水相连、文化相近、人缘相亲、产业相关、基础设施连通。按照“一河两岸、北上东扩”空间布局,向北对接沈阳港,进一步深度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借助辽珲俄等铁路通道、海上航线、“空中丝路”辽宁通道,以辽吉黑战略合作为平台,可对接黑龙江自贸区,参与建设中俄蒙经济走廊;向南依靠以大连为龙头的辽宁沿海经济带,融入中日韩经济合作,开展对朝贸易合作,参与共建东北亚经济走廊,深化与RCEP成员国产业合作,区域协同发展有较好基础。
(六) 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本溪市已出台《中共本溪市委关于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并在全省率先“生态立法”,制定《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围绕贯彻市委“生态立市”战略,构建了以《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为“母”法、以系列生态法规为“子”法的“1+N”生态立法体系。《本溪市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本溪市枫树保护条例》、《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落地执行,为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提供更加系统配套的制度供给。
二、发展短板
(一)区域性生态环境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本溪工业企业燃烧结构以煤炭为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础较大,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差,自然降尘仍未达到省级考核标准。冬季枯水期缺少生态补水,水体自净能力差,导致枯水期断面超标。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地区土壤、工业园区及周边土壤镉、铬、铜、镍和硒等污染元素超标。农村面源污染加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山区地质结构复杂,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发生概率较大。
(二)防灾减灾能力仍需提高
浑河、太子河、草河、北沙河季节性防洪压力较大,部分河段防洪能力较弱,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尚未全面完成。城乡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有待完善。部分基层地区应急抢险能力有限,应急救灾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撑能力有待提升。灾害监测预警和分析评估体系仍需完善。
(三)产业结构调整压力较大
钢铁冶金产业比重偏高,节能减排任务较重。支柱产业处于价值链中低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总量较小,生物医药等经济新增长点尚未系统形成。产学研一体化机制不畅,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较低,内生增长动力不足,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高端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起支撑和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储备不足。
(四)体制机制创新不够
GDP与GEP双考核机制作用尚未发挥,绿色发展的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估体系不健全。区域发展不协调,跨区域协商合作有待加强。生态调度补偿和利益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推进难度较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待建立和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排污权交易、第三方监管、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等有待深化。社会环保意识整体不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型缓慢。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发展定位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战略部署,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状态。坚守“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推进“实力本溪、活力本溪、美丽本溪、平安本溪、幸福本溪”建设,将绿色发展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本溪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坚定不移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和辽东绿色经济区双重政策叠加利好本溪的背景下,推进本溪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的发展定位,不断担当作为,全面展示本溪绿色发展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和谐共生。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坚持生态立市,强化生态支点,改善自然环境质量,确保山水和谐、宜居宜业。扎实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自然资源科学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核心动力转换。探索建设生态银行,林业碳汇交易市场,谋划实施一批大工程、大项目,培育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不断把本溪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和民生优势。
协同协调,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协调机制,强化资源环境承载约束,强化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生融合”理念。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践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东绿色经济区省级战略,塑造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弘扬文化,凝神聚力。挖掘满乡文化内涵,提升文化软实力,打造具有本溪特色的文化品牌,助力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建设,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引领,先行先试。强化政治担当,提升责任意识,找准制约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保护联防联治、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大格局。
二、发展定位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定位
辽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先导区。发挥本溪县、桓仁县森林、水等生态资源优势,合理利用调控国土空间,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构建保护生态环境的利益导向机制,碳排放、碳汇和用能权交易。在辽东绿色经济区内率先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东北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巩固发展辽东生态屏障,引导资源型城市创新向生态型城市转型。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打造生态环境样板区、绿色产业示范区、生态体制改革试验区、绿色生活先行区。以本溪县、桓仁县为先导,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按照水源涵养型功能定位,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高效发展生态型经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发挥山、水、林、泉、洞为一体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打响“本溪枫叶、山水氧吧、温泉度假、避暑胜地、康养小镇、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独特旅游品牌;抓住康养小镇上升为国家战略契机,利用温泉、山水、历史文化等丰富资源融合发展,打造东北亚生态休闲康养目的地。
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构建便捷、绿色、智能、安全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立多层次、跨区域、高水平的公共服务网络,打造凸显绿色山水城特点的文化标识地,促进城乡有机融合、均衡发展,为城市创造更好的生态质量。
(二)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立足“生态立市、产业强市、人才兴市、惠民富市”发展战略,遵循本溪市“十四五”时期总体发展布局的要求,全力构建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一屏障,双引擎,多支点”协调互动发展新格局。
一屏障:守护辽东地区绿色发展自然生态屏障。以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水资源保护区域为核心,强化国家生态功能区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大全方位资源保护力度,确保绿色高质量发展底蕴深厚、基础扎实。
双引擎:发挥本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桓仁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双龙头引领作用,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集聚,打造本溪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的绿色发展核心引擎。推动本溪县、桓仁县建设成为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门户城市,辽东绿色经济区的生态绿核,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的先导区。
多支点:坚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准则,推动溪湖区、平山区、明山区、南芬区、高新区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绿色经济新兴增长极、现代产业集聚区,不断完善节点支撑作用,助力全市绿色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绿色经济先行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明显增强,基本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绿色低碳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稳步上升。交通绿色智能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有效改善,民生建设成效显著。成为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门户城市,辽东绿色经济区中的绿色先行区。建成辽东绿色生态屏障、文旅创新增长极、绿色发展新高地,实现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到2035年,与东北其他地区同步实现全面振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绿色食品饮品、文化旅游等产业具有较强竞争力,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辽东绿色经济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区。
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发展主要指标体系 | |||||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属性 | 2025年 | 备注 |
资源利用 | 1 | 单位GDP能耗降低(%) | 约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2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约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3 |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预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4 |
| 约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5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 | 预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6 | 耕地保有量(万亩) | 预期性 | 117万亩以上 | ||
7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 预期性 | 2500公顷以内 | ||
8 | 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降低率(%) | 预期性 | 18 | ||
9 |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 | 预期性 | 80 | ||
10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预期性 | 87 | ||
环 境 治 理 | 11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 | 预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12 |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预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13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 预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14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 预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15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预期性 | 100 | ||
16 | 污水集中处理率(城乡污水处理率)(%) | 预期性 | 95 | ||
环 境 质 量 | 17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约束性 | 90 | |
18 | 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预期性 | 33以内 | ||
19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约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20 | 地表水劣 V 类水体比例(%) | 预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21 |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预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22 | 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水质达到比例(%) | 预期性 | 达到省定标准 | ||
23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预期性 | 95 | ||
24 | 单位耕地面积化肥使用量(千克/公顷) | 预期性 | 651 | ||
25 | 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千克/公顷) | 预期性 | 3.5 | ||
26 |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 76.4 | ||
27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约束性 | 6200 | ||
28 | 湿地保护率(%) | 预期性 | 100 | ||
29 | 自然保护区面积(万公顷) | 预期性 | 2.2 | ||
30 | 水土保持率(%) | 预期性 | 88.72 | ||
增 长 质 量 | 31 |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增长率(%) | 预期性 | 与GDP增长同步 | |
32 |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预期性 | 56 | ||
33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预期性 | 3 | ||
34 |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 预期性 | 40 | ||
35 | 绿色矿山数量(个) | 预期性 | 20 | ||
36 | 绿色工厂数量(个) | 预期性 | 50 | ||
37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预期性 | 1.178 | ||
38 | 旅游接待人次同比增长(%) | 预期性 | 15 | ||
绿色生活 | 39 | 新能源公交汽车保有量增长率(%) | 预期性 | 100 | |
40 | 绿色出行(城镇每万人口公共交通客运量)(万人次/万人) | 预期性 | 125 | ||
41 |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 预期性 | 70 | ||
42 |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预期性 | 48 | ||
43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预期性 | 92.8 | ||
44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预期性 | 90 | ||
公众满意程度 | 45 |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 预期性 | 90 |
第三章守护生态产品价值源头
森林、水等自然资源构成的生态系统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源头,是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的前提条件。以维系全市生态系统稳定、保障生态安全为主要目的,扎实推进森林建设经营、矿山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生物资源保护等工作,深入开展大气、水和土壤环境综合治理,铸牢绿色发展生态基石。不断挖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达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最佳平衡点。
一、厚植林业发展潜力
(一)加快完善森林生态体系
深入推进造林绿化,统筹抓好造林营林、森林经营示范林建设,系统实施林业防护体系建设工程,以本溪县、桓仁县、南芬区为主体,建设森林生态屏障。依托“森林七进”和“四旁”绿化,加快道路、渠道、堤坝等绿化全覆盖,构建绿色通道和农田防护林网。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开展森林抚育和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功能。到2025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965万亩,覆盖率达到76.4%,蓄积量达到6200万立方米。
(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与价值实现
坚持量质并举,努力扩大有林地规模,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森林结构,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3处自然保护区、8处自然公园、669万亩天然林和756万亩公益林保护管理。积极推动森林分类科学经营与林业产业优化升级,全域推进“三北防护林”、荒山造林、退化林分修复及“小开荒”整治;加强森林防灭火能力,提高纳入天保工程的国有林和集体林补偿标准。对疏林地、灌丛和荒山荒地,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深化国有林场、集体林权等制度改革,以桓仁县列入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单位为契机,支持桓仁县、本溪县及南芬区国有林场、家庭(私营)林场、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有经营能力的其他社会投资主体参与速生丰产林、大径材林、珍贵阔叶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利用本溪市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地理信息管理平台,对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实施有效防控。继续发挥“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试点作用,将东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打造成东北地区林业资源与资本高效对接的服务平台,创新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不断拓展林业资源价值延伸。到2025年,营林造林38万亩,林业有害生物年均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专栏1 林业发展项目 森林养护:本溪县清河城林场国家红松良种基地、桓仁县老秃顶子国家落叶松良种基地、本溪县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桓仁县森林资源保护示范工程、桓仁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本溪市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本溪市自然保护地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本溪市森林抚育项目等。 自然保护区:桓仁县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溪县和尚帽子省级自然保护区、本溪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等。 自然公园:桓龙湖国家森林公园、本溪国家森林公园、本溪国家地质公园、本溪牛毛山省级金森林公园、本溪枫林谷省级森林公园、本溪湖里省级森林公园、本溪大地省级森林公园、本溪水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本溪五女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等。 |
二、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
(一)捍卫水源地安全
严格按照《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与《本溪市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落实管理制度,强化水生态安全,加强桓仁水库、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体系、水源保护综合协调和问责机制。积极推进3处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对未达到水质要求的水源地开展达标综合整治,严肃落实属地政府水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严守水源地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到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
(二)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
深入推进河长制,实施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浑江、太子河、草河等水系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整治河湖“四乱”与河道垃圾,维持河湖生态健康;按照《本溪市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湿地保护、湿地监测、湿地恢复。禁止渗井、渗坑等污染地下水行为,积极预防城镇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继续实施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强重污染行业水污染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建设智慧水务系统,强化水行政执法,建立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建设。到2025年,全市湿地面积保持在35.9万亩,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省定标准,河流消灭劣Ⅴ类水体,市域及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专栏2水资源保护项目 水资源保护:本溪市桓仁水库湿地、本溪满族自治县太子河(水洞-温泉寺段)生态修复工程、本溪满族自治县太子河、小汤河本溪县城区段生态修复工程、桓仁县水资源保护示范工程、桓仁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桓仁县城市备用水源项目(边石哈达水库)、桓仁县重点河流和水源地河流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南芬区及平山区细河生态整治工程、太子河水系中小河流生态修复和巩固提升工程、北沙河(本溪段)日月湖及下游湿地建设项目、沈本新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本溪市高峪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及华阳暗渠整治工程、太子河(明山段)生态修复及湿地建设项目、明山区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等。 |
三、多措并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一)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
强化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与空气质量改善,重点加强防治臭氧和颗粒物污染协同控制。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严控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深入推进高效一体化供热系统,加快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与全省同步完成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标。到2025年,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3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以上。
(二)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工业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和氢能应用场景建设。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全面淘汰黄标车。深化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道路、建筑工地、矿山及工业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控制。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推进秸秆综合治理,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专栏3 空气质量提升项目 蓝天工程:本钢两厂区料场环保智能化改造项目、本钢板材发电厂高压作业区改造项目、本钢板材二烧整理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本钢板材7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干熄焦脱硫项目超低排放改造、本钢板材第二套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干熄焦脱硫项目超低排放改造、板材焦化东风厂区VOCs治理项目、秸秆焚烧管控、扬尘整治等。 |
四、大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一)加强黑土地保护
切断黑土地污染来源,控制农业生产过程土壤环境污染,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取缔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肥料、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加强涉及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未利用土地,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通过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主体培育并重、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并举、稳产丰产与节本增效兼顾,将玉米主产区作为重点,逐步在全市适宜区域全面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开展肥料试验示范,引导农民科学合理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增施有机肥,提质增效,培肥地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强化技术支撑,健全本溪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理论体系。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0万亩,占全市适宜区域耕地面积60%左右;通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
(二)强化水土流失治理管理
借助谋划太子河“百里生态水长廊”建设的契机,以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防区为抓手,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加大水土资源保护力度,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严格土地管理,控制建设用地审批。严禁陡坡垦殖,保护现存植被。在重要水源区和城镇周边地区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探索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到2025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00公顷以内,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7平方公里。
专栏4 水土保护项目 水土保护:桓仁县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本溪县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本溪市溪湖区煤矸石扎堆场地调查与修复治理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修复治理、本溪市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高新区张石线原垃圾排放场治理工程生态修复项目、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明山区采煤沉陷区土地生态修复项目等。 |
五、着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系统开展生物多样性基础调查,加大对生物资源的调查、评估与监测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积极实施本溪县观音阁水库坝下至本溪水洞河段中华秋沙鸭等珍贵水鸟栖息地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桓仁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观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物种平衡。对野生生物和自然遗迹实施强制性保护,实施原麝、朝鲜河麂、黑熊等珍稀野生动物拯救工程。强化对红豆杉、野生人参等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辽宁绿色经济区其他地区共同建立自然保护区间生物廊道。加强157株古树名木及特有珍稀植物原产地保护管理,防控外来入侵物种,维护地区生态安全。
第四章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文件为依据,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顺利实现,全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不断夯实本溪绿色发展实力,提升绿色发展动力,实现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
一、聚力推进县域绿色产业发展
(一)发展绿色有机农业
继续开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提质工程,优化调整农业产业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围绕人参、京租稻、道地药材、大榛子、冰葡萄、山珍、冷水鱼、林蛙等绿色有机农产品,用好“辽东山耕”区域公共品牌,扩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覆盖面,增强山区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产业带动力。全力推进有机参种植项目建设,引领本溪县建设中药材产业一基地三中心。探索苗木花卉选种培育,推进五角枫、东北红豆杉和天女木兰等绿化苗木花卉基地建设。调动蔡龙麟酒庄等具备研发能力的企业,深入开发冰葡萄酒产业,擦亮“世界冰酒之都”名片,培育绿色农业核心竞争能力。到2025年,林下产业经济总量达到320万亩,以平地人参、黄精为重点的中药材种植面积达5万亩;人参制品加工产量达到2000吨,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一村一品”行政村达到100个。
专栏5 绿色农业项目 农产品:有机参种植项目、桓仁县辽东9县农产品品质标准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桓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本溪县武兴农牧场3000吨优质杂粮生产加工项目、桓仁县林下黑木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桓仁县木盂子红松果健康产业园项目、本溪县草河城种苗培育基地、桓仁京租稻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品牌化推广项目、东风湖有机菜篮子基地项目、南芬区冷水鱼产业园区项目等。 |
(二)促进高端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发展
发挥独有的“人参铁”资源优势,依托华岳精工、桓仁宏旭精密等企业已有的先发优势,为机器人、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风电等产品铸造基础铸件及零部件,建成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人参铁铸造生产基地。对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围绕沈阳、大连、长春三大发动机和整车制造基地,发挥德克斯米尔、卡倍亿等企业优势,扩大汽车电线、电缆等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产业规模。发展特种玻璃高端产品,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打造行业领先品牌,推动高端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辐射范围覆盖东北地区。到2025年,汽车零部件产业实现工业产值15亿元以上;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产值30亿元以上。
专栏6 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及配套项目 装备制造及配套:卡倍亿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中虹金仕达10亿元智能塔吊制造产业园项目、辽宁亿通升级改造项目、聚赢新材料带锯条项目、格力银隆新能源汽车项目、平安富晟矿山矿洞专用车项目、正兴车轮新增生产线项目、泵类制造北方基地项目、宏旭精密铸造轻金属铸造(二期)机械加工项目等。 |
(三)有序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依托本溪满族自治县列入全国首批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的机遇,立足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存,增加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结合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桓仁县苍龙山抽水蓄能建设项目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有利时机,发挥本溪县、桓仁县山水资源优势,提升新能源储备能力。借助鑫墩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高效利用秸秆等农林废弃物发展生物质资源。推进桓仁核电项目,拓展新能源供给来源。同时,加大中低压配电网的新建及改造力度,重点建设特高压工程,完善配电网络,提升新能源输送能力,打造安全可靠的电网系统。构建光、水、火、核“四位一体”绿色能源供给体系。
专栏7 新能源产业项目 清洁能源:桓仁大雅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桓仁县苍龙山抽水蓄能建设项目、桓仁县核电站、本溪鑫暾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国电投新能源建设项目、桓仁县先进储能示范工程、桓仁县低碳用能示范工程、松树台150MW×4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本溪市桓仁县通化至桓仁长输管线工程项目、桓仁国电电力光伏项目、玉晶光伏发电项目等。 |
(四)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农林结合为导向,推进农村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构建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融合方式,培育融合主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桓仁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作用,拉长做大农产品、林产品产业链,提高产业整体附加值。推进绿色标识认证,开展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和溯源工程。充分发挥水源地优势,做活水资源产业。拓展农业林业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中药材、食用菌、山野菜等优势特色产业的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推动以民宿体验、共享农业、乡村旅游等为载体的休闲农业发展。
专栏8 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 高标准农田:本溪市建设高标准农田11.04万亩。 融合农业:冠生园休闲农业项目、辽东中医药改革创新示范工程、本溪县中药材产业一基地三中心、明山区采煤沉陷区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本溪县野山参种植基地及道地药材深加工项目、辽宁祥云刺五加及五味子等农产品加工项目、本溪裕麒生态牛业有限公司肉牛养殖项目、牛仁牧业三产融合项目、桓仁县三合酒业冰葡萄产业提质增效项目等。 农产品流通:东北参茸交易中心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桓仁县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二、驱动全域产业绿色升级
(一)加快建设绿色矿山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促进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探索建立企业矿山恢复治理资金,并将基金提取、使用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执行情况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管,对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的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责令限期整改。推进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快升级改造,确保新建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到2025年,打造全国先进绿色铁矿开采基地,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改造升级后逐步达到要求;全市铁精粉年产量达到3500万吨,其中地方2500万吨、本钢1000万吨,实现工业产值200亿元。
专栏9 绿色矿山项目 本钢矿山:徐家堡子铁矿合作开发、南芬铁矿扩帮延深重点工程、南芬选矿高压辊磨干选项目、贾家堡子铁矿露天转地下工程、棉花堡子铁矿合作开发项目、花岭沟铁矿地下开采、大张北铁矿地下开采项目、歪矿扩帮延深重点工程等。 地方矿山:大台沟铁矿绿色矿山、龙新矿业绿色智慧矿山项目全产业链建设项目、中泰矿业100万吨选厂项目、东方三家子矿业绿色矿山整合项目、本溪市明山区馨利石灰石矿绿色矿山项目、牛心台石灰石矿产资源整合提升项目、木盂子铁矿120万吨铁精粉建设项目、本溪矿业绿色智慧矿山建设项目、本溪矿业年产200万吨铁精粉升级改造项目、融基矿业盘活启动及年产100万吨铁精粉升级改造项目、大北山铁矿年产120万吨铁精粉升级改造项目、下马塘办事处硅石深加工项目、辽宁濠逸矿业有限公司石灰岩矿改扩建工程等。 废钢基地:溪湖区千万吨级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续建项目、北营废钢基地建设项目。 |
(二) 推动绿色工厂建设
按照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结合全市各行业特点,在医药、装备制造、建材、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继续创建绿色工厂。以创建生态工业园区为牵引,推行园区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引入循环经济概念,提升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打造绿色供应链条,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到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达到50家,同时力争在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方面要有所突破。
专栏10 绿色工厂项目 国家级绿色工厂: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省级绿色工厂: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辽宁)有限公司、辽宁华岳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寨香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水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民盛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天士力东北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上海绿谷(本溪)制药有限公司、本溪木兰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本溪龙山泉啤酒有限公司、辽宁亿通钢塑复合管制造有限公司、辽宁吉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辽宁祥云药业有限公司、辽宁参中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金桥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
(三) 实现本钢集团低碳生产
以达到国家冶金行业超低排放标准为目标,夯实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对于部分生产工序缺少的节能措施进行“填平补齐”,加强二次能源回收利用水平,加快先进节能技术的推广和落后机电设备的淘汰工作。以“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为原则,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量、加强过程控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大宗固废利用为重点,开发钢铁渣中铁素资源高效回收,以及含铁尘泥精细化、梯级利用技术,从而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到“十四五”末吨钢综合能耗在“十三五”的基础上再下降5%左右,吨钢排放二氧化碳下降9%左右;主要生产工序能耗值指标达到能耗限额先进值标准。
专栏11 本钢集团项目 产品升级:本钢板材特钢电炉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北营炼钢一区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本钢板材发电厂高压作业区改造项目、本钢板材一冷升级改造项目、本钢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本钢板材特钢轧机改造项目等。 优质产能:三冷轧新建涂层高强机组项目、北营60万吨优质高线项目、热轧酸洗板项目等。 绿色发展:本钢板材料场环保智能化改造项目、北营料场环保智能化改造项目、北营厂区钢渣环保处理项目、板材厂区冷轧废水处理升级改造项目、板材厂区钢渣环保处理项目等。 |
(四)深入推进“旅游+”融合发展
以全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为契机,将旅游业打造成富民强市的核心产业。充分发挥优质山水资源优势,深度整合旅游资源和关联产业,全力构建以“旅游+”为中心的复合型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推进“文旅”融合,依托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东北抗日义勇军纪念馆以及本溪钢铁集团入选“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的机遇,深度开发红色旅游、民俗文化、历史文化产品,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红色教育和影视创作基地。提质“康旅”融合,构建健康养老与枫叶观赏、温泉水疗、休闲度假、中医养生相结合的旅游产品,迎合老龄社会需求,推动本溪汤沟温泉康养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体旅”融合,积极探索引进“体旅”专业机构,加快培育体育旅游品牌,开发攀岩、翼装飞行等极限运动项目。将本溪县汤沟旅游度假区雲山滑雪场打造成为承接国内重大赛事的标准场地,促进冰雪旅游、冰雪体育、冰雪教育、冰雪装备制造等产业融合发展。叫响本溪“枫叶之都、温泉养生、抗联文化、北方凉谷、中国氧吧、满乡民俗、高句丽发源地”等旅游品牌,打造“全民、全龄、全域、全季”旅游目的地。到2025年,促成桓仁县、本溪县与辽东绿色经济区7县(市)形成旅游共同体,并实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5%,接待入境游人次年均增长15%。
专栏12旅游文化、森林康养项目 旅游产业:汤沟花溪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项目、铁刹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冰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桓仁县康养中心项目、本溪市一线穿珠全域旅游环线项目、本溪县花溪沐国际旅游度假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本溪县汤沟旅游度假区雲山滑雪场建设项目、桓仁县回龙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项目、桓仁县五女山5A级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桓仁县大雅河文旅产业观光带、太子河新城文旅综合服务项目、本溪湖工业遗产博览园项目、南芬区全域旅游提升项目、“太雅浑”慢行绿道等。 文化项目:艺术宫文化综合体项目、本溪天著四季运动公园建设项目、本溪明长城文化公园保护项目、高俭地山城城墙保护工程、明长城化皮峪段遗址遗迹保护利用项目中国(本溪)剪纸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暨平山区文体中心项目、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杨靖宇纪念馆升级改造项目、溪湖区多功能文化馆等,红色抗联教育基地、本溪县历史博物馆、桓仁县历史博物馆、中国易学博物馆、辽宁抗联核心区遗址保护利用项目、东北抗战红都干部教育学院、明山区红色旅游项目、啤酒文化旅游建设项目等。 森林康养:本溪花溪沐温泉康养文化旅游小镇、桓仁县康养中心、草河掌镇“伴山伴岛”旅游康养项目。 |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发展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
围绕生物药、化学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充分发挥国家辽宁(本溪)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优势,拉长做大医药产业链和供应链,引进培育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完善产业链发展。积极扩大注册划转药械品种数量,不断丰富生物医药品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依托本溪市辽东地区心脑血管疾病区域医疗中心、盛京医院产后康复中心医疗优势,面向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及辽东地区,发展医养保健产业。鼓励医院、医药企业、养生养老机构,提供健康信息采集检测、健康评估干预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实现由以疾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以辽宁开普、辽宁开影等企业为重点,发展高性能数字影像设备、诊断试剂、微创医疗器械等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加快高端国产医疗装备产业化。到2025年,聚集医药及相关企业300户以上,全市医药产业实现工业产值300亿元以上。
专栏13 医药及健康项目 化学制药:上海绿谷(本溪)制药有限公司国家壹类抗阿尔茨海默病新药九期一技改升级项目、东方人药业药物产业化项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疫苗生产基地项目、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大输液项目、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新品种引入及生产线改造项目、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新品种扩产项目、本溪恒康制药有限公司二期扩建改造项目、辽宁科硕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产升级项目、辽宁大熊制药有限公司口服制剂扩产项目、辽宁中海康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辽宁九洲龙跃药业有限公司盘活项目等。 生物制药: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辽宁鑫河药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辽宁格瑞仕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改造扩能项目等。 现代中药:参中堂健康产业一支参生物科技项目、祥云健康产业园项目、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药新品种开发扩建项目、上药(辽宁)参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人参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辽宁八两宝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人参等中药材及食品加工项目、辽宁龙仁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健康产业园项目、天士力野马追颗粒转移项目、辽宁顺势医疗有限公司中医顺势产业园项目、天士力东北现代中药示范工厂(二期)中药制剂项目、行天健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产业总部项目、辽宁润地中药材加工项目等。 医疗器械:辽宁开影医用CT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辽宁开普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扩建项目、辽宁爱尔创氧化锆产品产业化项目、宏源医疗器械加工项目二期、中技服新建医疗器械流通平台项目、奥咨达医疗器械3C平台项目、辽宁迈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测试剂盒项目等。 |
(二)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发挥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国家试点示范作用,加快完善本溪(平山)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和溪湖区废钢铁加工配送基地。支持本钢集团引入合作伙伴,共同开展共生、伴生矿二次开发和4.8亿吨尾矿资源化利用。引导壹立方砂业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在工业固废利用上不断升级突破。支持宇航宏太等保温、隔热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低辐射镀膜玻璃技术开发、运用和产业化;依托高新区获批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称号,发展环境监测与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配套产业。到2025年,全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80%以上,废钢铁加工配送量500万吨,实现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
专栏14 节能环保产业项目 绿色建材项目:高官镇本溪美景废弃料加工有限公司红光分公司非金属碎屑加工处理项目、溪湖区千万吨级排岩场废石加工绿色环保建筑骨料项目、山水集团装配式建筑材料项目、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万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砂石骨料项目、东方三家子矿业废弃矿石综合利用项目、平山区长白特种建材年产60万吨高性能掺合料项目、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本溪东方沈家铁矿绿色建材发泡陶瓷项目等。 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桓仁县循环产业示范工程、溪湖区固废综合处理产业园项目、本溪(平山)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项目、平山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园项目、辽宁(本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本溪市医疗废物处理扩能升级项目、太子河新城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浙江中荣本溪环境处置项目、本钢南芬露天矿及选矿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南芬区固废基地建设项目、思山岭中泰矿业有限公司固废加工项目、百汇铜业废铜资源回收加工项目、宏元合金废铝资源回收加工项目、钢达锌业废锌资源回收加工项目、本溪同顺源矿业有限公司废石综合利用项目、本溪玉晶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等。 |
(三)创新发展数字经济
以《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发布为契机,全力构建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的数字产业。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利用5G、光纤宽带、IPv6等新技术在重点产业园区、工业企业部署网络基础设施,推动企业内网升级改造。抓住桓仁县获批辽宁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的机遇,丰富数字赋能产业应用场景。推动5G赋能道地药材种植、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加快智能药物、精准农业、“5G+VR”旅游等应用场景落地推广。到2025年,经济开发区基本建成5G示范园区;培育1—2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50家。
专栏15 数字产业项目 产业赋能:上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ADC药物中试产业化建设项目、辽宁锦河药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现代中药提取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扩产改造项目、祥云健康产业园中药提取分离数字车间项目、本溪工具公司“5G+智慧工厂”、辽宁开普医疗系统有限公司高端医学影像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龙新矿业智慧矿山融合平台、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信息化工程改造项目、辽宁龙晟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煎调中心项目、本溪龙山泉啤酒有限公司新建数字赋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等。 智慧园区: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信息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方恒达物流园智慧运营平台、本溪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溪湖区智慧绿色工厂服务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沈本新城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明山区新材料产业园数字研发中心等。 创新平台: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生物药及化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上海绿谷(本溪)制药有限公司糖药物产业化研究技术创新中心项目等。 智慧旅游:智慧旅游平台项目等。 |
(四)提质升级绿色服务业
培育壮大绿色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能源监测等绿色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效化延伸。借助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发展,引导和支持天士力医药物流港等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彩北钢铁物流园等省级商贸物流园区优化升级,增强物流园区和企业活力。以本钢北方恒达物流园为示范,建设智慧钢铁物流基地,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行业效率效益水平。发展普惠金融,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支持和培育本溪水洞等旅游资源整合打包上市融资。到2025年,邮政行业业务总量年均增长7%,快递服务业务量年均增长10.52%。上市企业含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累计达到8户,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420亿元,年均增速6%。
专栏16 绿色服务业项目 钢铁物流:北方恒达物流园、平山区现代钢贸物流基地项目、辽宁君通集团商贸物流项目、彩北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南芬经济开发区智慧物流园项目、溪湖区绿色建材产业园仓储配送及货运场站扩建项目、本溪海量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低碳钢板材加工配送项目、本溪县高官玉晶商贸仓储物流项目等。 医药物流:桓仁县人参产业大型冷链物流中心、高新区医药冷链工程等。 商贸物流:辽宁本溪长江农产品智能物流交易中心项目、明山区物流产业园项目、大河市场物流集散地建设项目、本溪县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泰运物流二期项目、东北红松果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等。 合作平台:东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 |
第五章 强化基础设施生态发展支撑能力
以全省启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坚持统筹规划布局,加强协调衔接,注重综合提升,保障绿色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推进交通、能源、市政、水利、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构建安全高效、适度超前、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
一、完善“机场+铁路+公路”立体式交通网络
(一)开启客货运输飞行模式
以旅游观光及服务公务飞行、应急救援等为导向,加快推进本溪桓仁古城运输机场,打造辽东航空客货双枢纽。推进桓仁机场连接线项目,开通与国内主要城市和东北地区副省级以上城市的“空中快线”,吸引国内旅游客源及物资中转流通,助推先行区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 借力构建大宗货物及游客运输铁路网
以丹通客运专线、沈白客运专线工程为牵引,以溪田铁路提速改造为辅助,构建促进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整合及大宗货物运输的便捷模式。到2025年,新建及提级改造铁路项目93余公里。
(三)搭建蛛网式公路交通运输体系
提升与全省交通网络连接水平,推进本溪至桓仁(集安)高速公路、本溪(碱厂)至宽甸高速公路,抚丹线老黄岭、半拉岭隧道及引线工程建设,打通汤城隧道,实施国省干线部分低标准路段提质升级。加快“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村内道路。以小市综合服务枢纽建设,回龙湖旅游度假区为核心,加速形成先行区内互联互通公路网络,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和货物“无缝化对接”。到2025年,在建高速公路181公里,新建及改建普通公路90余公里,自然村(屯、组)通硬化路率基本达到100%。
(四)促进绿色交通发展
加强标准化、现代化运输装备和节能环保运输工具推广应用。发展城市公交、自行车等低碳环保型运输方式,推进结构性节能减排。进一步推广使用混合动力、天然气和电动车等节能型车辆,引导出行方式的节能减排。鼓励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及充换电配套设施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应用。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碳交易、第三方治理等市场机制在行业内的应用,推广运输装备操作和绿色维修技术。加大公路铁路沿线的美化、绿化力度,重点建设本溪—五女山铁路沿线等旅游观光带,完善城市专用自行车道,提倡绿色出行,逐步完善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公交车比例提高至100%以上,新增停车位13316个。
专栏17 交通项目 航空、铁路、公路项目:桓仁古城运输机场、丹通客运专线、桓集铁路、本桓集(宽)高速公路、溪田铁路电气化提速改造工程、集本线八盘岭隧道(左)幅新建工程、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改扩建工程、丹霍线千金岭隧道及引线至桥头段改造工程等。 其他交通项目:柞本线长春沟至二户来改建工程、G506集本线桓仁县五里甸子至国道丹集线宽甸县下露河连接线工程、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农村公路新建工程、桓仁县全域旅游提质升级工程、本溪满族自治县抚丹线关门山景区改建工程、本溪满族自治县抚丹线关门山至胡堡段提级改造工程、抚丹线小市至关门山段改扩建工程、抚丹线关门山至胡堡段改扩建工程、平山区丹霍线千金至本溪南段新建工程、本鸡线南沟及火连寨平改立工程、南芬区丹霍线南芬至桥头段改扩建工程、南芬区本宽线思山岭至房身段改扩建工程、南芬区产业大道项目、抚丹线老黄岭隧道及引线工程、抚丹线半拉岭隧道及引线工程等。 |
二、加强水利、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建设重点水利项目
重点推进太子河流域、浑江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统筹规划河道清障、岸坡整治、堤防提升改造、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水利治理工程措施。加强桓仁水库、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推进3处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严守水源地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发挥水资源的最大效用。
(二)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
完善浑江、太子河、草河防洪减灾体系,5级及以上重点江河堤防达标率75%以上、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55%以下、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45%以下(极端天气除外)。推进河长制,做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及山洪灾害易发区山洪沟治理及逃避险工程建设,加强补齐防洪抗旱重点薄弱环节,提高浑江、太子河、草河等水系流域内堤防、城镇及重要矿区等的防洪减灾能力。抓好抗旱规划实施和抗旱队伍建设,提高抗旱能力。
(三)升级农业农村水利体系
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实施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促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7。大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田间工程及涵闸泵站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农村规模化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8%。依托本溪县、桓仁县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展农村水电绿色改造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
(四)提高林区防灾减灾能力
优化消防安全布局,建设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森林防火指挥中心、防火阻隔系统,加强公共消防等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物资配备,完善消防等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森林火险要素监测站和可燃物因子采集站,初步构建全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网络系统,重点时段、重要区域逐步施行空中预警监测,推进5G网络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和预警指挥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
专栏18 水利、林区项目 水利项目:本溪市浑江水系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细河防洪治理工程、南芬区三道河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综合治理项目、太子河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 林区项目: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林长制建设项目、桓仁县天然林保护及退化林修复项目等。 |
三、推进城市绿色发展
(一)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严格生态底线管控,有序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增加城市绿化、水域以及湿地面积,打造“一河居中,两岸繁荣”的生态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与水、森林、绿地和谐共生。开展“森林七进”工程,加快推进城市生态廊道和绿道建设,打造城市“绿心”,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二)打造绿色市政体系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加大雨水花园、蓄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建设力度,提高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实施建设力度,加快城市易涝点改造,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统筹城市地上与地下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完善垃圾收转运系统,做好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达到国家要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三)推广绿色建筑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绿色标志产品。改造建造方式,逐步在城市推广装配式建筑。鼓励屋顶花园、垂直绿化等方式增强建筑集水、隔热性能。到2025年,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达到50%,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70%,能效提高20%。
(四)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开展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优化信息通信网络结构。构建5G赋能下的趋势性技术及应用场景,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相融合,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建立“大城管”系统。提高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开展5G、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城市综合治理、智能交通、智慧税务等领域应用,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到2025年,建设开通5G基站3456个,实现全市5G网络全覆盖。
专栏19 城市绿色发展项目 市政基础设施:小堡铁道口和向阳山铁道口平改立工程,胜利路等37条道路建设维修工程,溪湖隧道、牛心台大桥等6条隧道桥梁工程,“太雅浑”慢行系统、解放路南端到桥北经开区快速交通干道项目、大河市场至永丰地区地下通廊项目、高新区红柳路改线项目、太子河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城市“三供”:本溪市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南芬区城市供水延伸工程、本钢热力公司余热综合利用供暖扩能工程、高官镇至本溪县中心城区天然气输配管线建设项目、衡泽热力热源联网集中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市政燃气设施配套建设工程、2座LNG天然气公交车加气站、3座CNG、LNG天然气加气站等。垃圾和污水、污泥处理:本溪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溪湖东风垃圾中转站项目、千金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续建工程、南芬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沈本新城石桥子原垃圾排放场治理项目、太子河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雨污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明山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高新区污水处理提升工程、本溪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及污泥填埋场封场工程等。 县城公共设施:桓仁县智慧管理示范工程、水务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桓仁县绿色基础设施示范工程、桓仁西江新城“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桓仁五女山开发区“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桓仁县城雨污排水管线项目、本溪县供热设施及管网改造工程、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本溪县滨河西路(通达检车线-张家堡大桥)段排水及道路改造项目等。 乡村基础设施:本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本溪县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环保处理站建设项目、本溪县草河口供水工程、本溪县汤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桓仁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桓仁县乡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溪湖区美丽乡村改造项目、火连寨地区综合管网工程、溪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南芬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明山区农村饮水城市管网延伸工程、明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 |
第六章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推动城镇空间布局向网络化、集群式转变,增强城市功能,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攻坚能力和共享水平,建设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使绿色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一、统筹城乡发展
(一)推进城乡一体化
提升城乡统筹规划水平,编制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明确建设重点与时序,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优化生产、生活布局。推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大力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条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二)建设特色小镇
抓住康养小镇上升为国家战略契机,在温泉寺、思山岭、五女山等地区规划建设生态体验、度假养生、温泉水疗养生、森林养生、田园养生等特色康养小镇。兼顾自然景观、风土民俗和历史文化资源,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建立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城乡资源优化配置,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特色小镇要突出集约、融合、差异发展,加强整体规划,整合产业、文化、旅游、生态和一定的社区功能,成为聚合资源、集聚要素、宜居宜业宜游的新载体。加快推进田师付等4个国家级重点镇、雅河乡等6个省级宜居示范乡镇、温泉寺温泉小镇等7个特色镇建设。
专栏20 特色小镇建设项目 特色小镇建设:本溪县湖里绿色小镇、桓仁漫谷度假小镇、桓仁县野山参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桓仁县奥林匹克小镇项目、桥北工匠教育特色小镇项目、恒泰·中国药都小镇、明山区牛心台啤酒小镇、火连寨工业特色小镇、南芬区绿色智慧矿山小镇、南芬区虹鳟水乡特色小镇、辽宁芳华龙宝大健康有限公司芳华龙宝国医温泉生态度假小镇项目、本溪县小市一庄项目、高官玉晶工业产业特色小镇、花溪沐枫雪温泉小镇、本溪县天著温泉旅游特色小镇、辽砚文化风情小镇项目等。 |
(三)建设美丽乡村
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保留乡村风貌,提升民居设计水平打造一批满乡特色民居,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完善以奖促治政策,扩大连片整治范围。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建立以“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以上。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方式,加强农村污水处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开展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大力植树造林,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与田园风光。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以建设绿色生态村、绿色幸福村等为引导,推进国家、省级生态村创建。到2025年,全市新增10000座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美丽宜居村150个。
二、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建立常态化帮扶和投入机制,强化“四个不摘”监管,持续推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加强交通、水利、电力、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激发贫困地区发展潜力。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逐步缩小区域差距、提高人口素质,夯实脱贫地区长远发展基础。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创业、就业渠道,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集中土地、林地、闲置宅基地等要素发展绿色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和带动致富能力。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探索设立扶贫救助基金,确保临时性、突发性贫困群众及时得到政策救助。确保72个贫困村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稳定销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稳定脱贫不返贫。
(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展就业空间,以绿色产业加快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完善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精准实施就业政策,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快发展和完善城乡劳动力市场,打造线上线下就业供需平台,健全就业失业监测调控体系。到2025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确保控制在4.9%以内,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100%兜底安置。
三、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一)倡导绿色生活理念
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活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绿色生活“十进”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进酒店、进医院),创建一批绿色生活体验馆,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典型人物,普及生活方式绿色化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社会责任意识,在全社会厚植崇尚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二)开展绿色生活行动
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鼓励绿色消费,推动居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向转变。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完善居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推动政府机关率先开展“绿色公共机构”创建活动,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到2025年,创建绿色家庭比例达到40%以上,创建100家节约型机关。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经济工作乃至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准确把握新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全力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多维度强化党的领导,切实组织实施好本规划,确保规划目标顺利达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
各县区要把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任务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尤其是本溪县、桓仁县要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目标,制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实行年度考核。完善工作机制,设立专班、安排专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在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二、创新机制保障
(一)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摸底调查,加快推进生态产品确权登记,研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编制自然资产负债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合理运用《本溪市生态评估报告》,争取中央及省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探索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森林碳汇和排污许可及交易服务。建立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形成完善的社会发展成果评价体系。推动自然资源使用权和经营权流转,深度参与辽东“生态银行”建设。
(二)创新绿色投融资机制
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引导绿色金融通过债权、股权、基金等方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依托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对接金融机构,帮助争取国家专项投资、申请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扩大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规模。围绕产业绿色改造和新动能培育,在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PPP等产品服务创新以及绿色保险合作上先行先试。
(三) 探索双碳目标实现机制
构建低碳产业体系,实施重大项目碳排放水平评价措施。鼓励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零碳园区创建示范,推进绿色工厂建设,优化制造流程,应用绿色低碳标准建设改造厂房,促进废水、固废资源化及无害化利用。促进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实施循环化改造。推进龙头企业或开发区通过植树造林等方式,增加森林碳汇抵消碳排放,率先实现内部碳中和。
三、强化要素支撑
(一)提升立法执法力度
完善以《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为“母”法、系列生态法规为“子”法的“1+N”生态立法体系,加强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立法工作,清理修订与生态立市、绿色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发展生态产业、推进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破坏赔偿制度。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管控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力度,完善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项目支撑
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重点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城乡环境整治、生态创建等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年制定具体的项目清单,建立项目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分析通报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拓展智力支持
充分发挥各类智库的作用,开展第三方评估,为科学制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重大政策、制度、规划提供决策参考。针对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依托全市重大人才工程,充分发挥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密集优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各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直播和自媒体作用,依托本溪独有的山水林泉洞等自然资源,以“生态文明月”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宣传教育,培育全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身“生态立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总结在辽东绿色经济先行区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2〕5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健全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
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全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1〕52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贯彻落实,组织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工作,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现就进一步健全我市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为基础,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提高发放效率,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坚决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坚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常态化调整,加强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衔接,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保障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梳理价格临时补贴范围和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二)启动层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以市级为单位统一启动或中止,并执行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启动或中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政策要求。
(三)启动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在全市统一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1.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
2.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四)补贴标准。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按以下方法测算。
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我市同期月均城市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并四舍五入取整数。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我市同期月均农村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并四舍五入取整数。要严格按照上述方法测算补贴标准,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足25元的,按25元发放,超过25元的据实发放。发放给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与价格临时补贴总额应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6%。
(五)联动方式。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当达到启动条件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中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要统筹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常态化调整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衔接工作。按照正常程序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时,应将上一年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上涨情况、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以及预测的本年度居民生活费用价格上涨情况等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六)资金保障。要切实落实好资金保障责任,做好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安排,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可从地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列支,或由财政预算另行安排。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职责作用,切实抓好价格临时补贴的资金筹措、发放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全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1〕522号)要求,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执行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评价。
(二)工作责任分工。发展改革部门要密切关注物价变动,准确测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出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建议,抓好机制实施情况跟踪和督导;民政部门要组织好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协助测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好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协助测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组织做好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协助测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同级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保障;国家统计局本溪调查队要及时提供相关价格指数数据。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执行情况,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做好政策宣讲。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时,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要在相关资金划转和记录凭证上注明所发补贴为“临时价补”等,让困难群众清晰了解补贴项目和事由。要加强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准确理解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部分”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的功能定位,避免引起社会误解和舆论误读。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关于建立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本政办发〔2011〕122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本政办发〔2017〕10号)、《关于印发〈本溪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本发改发〔2017〕6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溪市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本价联席发〔2020〕8号)同时废止。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