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1-0011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 成文日期: | 2021-10-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将于2021年10月29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1年10月29日早7:20分,在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院内统一乘车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相关规定处理。其他人员不得随同受检者进入体检医院。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行体检,否则不得参加体检。如发现考生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暂停体检并按照体检医院规定处理。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非体检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备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350元现金,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五)体检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受检者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保持外阴部清洁。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九)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十)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24-47197009
附件: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