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溪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19 20:18:46 【字体:

  本溪市财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市财政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局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7条。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财政局聚焦财政核心职能,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科学划定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财政收支情况、政府采购等各类政府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保证格式规范、内容详实、更新及时,确保社会公众能够便捷、高效获取所需财政信息,有效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处理、答复等程序,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办理程序。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答复,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市财政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谁起草、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同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与维护工作,定期对网站内容更新情况、链接有效性、页面展示效果等进行全面排查监测,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切实保障网站平台运行安全稳定、内容更新及时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规范考核评估。市财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科室、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平台建设的完善性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抓好队伍培训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溪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意识仍需加强。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溪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内容建设。聚焦财政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增加各类财政信息的公开频次和详细程度,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二是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流程,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时限、流程和责任。同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机制,对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溪市财政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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