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财政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主题分类: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1-09 成文日期: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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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18:29:14 【字体:

关于本溪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年1月9日在本溪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本溪市财政局局长  方 颖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本溪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落实省委“重强抓”专项行动和市委“三抓三促”工作目标,坚持“以政统财、以财辅政”,科学谋划,积极作为。按照市委“争先晋位”的要求,把防风险挺在前面,通过摸清底数、及时预警、分类施策等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财政支付、养老金发放风险;把稳增长摆在首位,通过预期管理、强化征管、封闭管理等方式,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把促改革推向纵深,通过完善体制、流程再造、规范管理等,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把保运转抓在手上,通过压缩支出、强化监控、统筹盘活等措施,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完成了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和大局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6,358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2.7%。其中:税收收入475,312万元,增长13.8%;非税收入151,046万元,增长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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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15,059万元,同比增长11.7%。需要说明的是,部分支出科目同比下降,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以后,退休费由各支出科目分别列支统一调整至社会保障就业科目列支,导致同期数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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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全市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6,35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15,059万元,考虑补助、上解、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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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3,080万元,增长13.7%,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县区上解收入、地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1,884,0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70,232万元,下降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等,支出总计1,884,02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4,936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3.1%。其中:税收收入216,960万元,增长17.3%;非税收入77,976万元,增长2.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14,612万元,同比下降4.9%,主要是上年对本钢一次性环保补贴支出9亿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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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936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612万元,考虑补助、上解、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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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4,447万元,同比增长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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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1,234万元,下降25.2%,主要是县区基金支出比上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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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14,44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71,234万元,考虑补助、上解、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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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6,945万元,增长23.9%,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214,9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7,935万元,下降29.1%,加上补助县区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14,97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4,739万元,增长2.8倍。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98,106万元,增长6.8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608万元,下降6.8%;彩票公益金收入4,141万元,增长25.1%;污水处理费收入5,913万元,增长13.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8,405万元,增长51.5%。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1,263万元,增长50.7%;债务付息等支出13,401万元,增长111.7%;其他支出3,581万元,下降2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4,739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8,405万元,考虑补助、上解、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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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依据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按照上年度企业分配利润的15%计算收入,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668万元,其中:⑴市本级(不含高新区)158万元,同比下降19%。需要说明的是,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企业共42户,33户企业亏损,4户企业盈利,5户企业未分配利润。⑵县区合计11,510万元,包括:当年收入22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1,411万元(含“三供一业”中央补助资金11,284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1,668万元,其中:⑴市本级(不含高新区)158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缺口。⑵县区合计11,510万元,包括:“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11,28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6万元,其他支出90万元。

  (四)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九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64,273万元,同比增长37.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35,260万元,增长22.2%。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大幅增长,主要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后,从2017年10月份开始相关收支纳入社保基金管理,同期基数较低。基金当年收支赤字270,987万元,累计赤字728,608万元,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赤字,暂时通过向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借款、争取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等方式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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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80.3亿元,其中:政府债务273.2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我市的政府债务限额286.9亿元之内,低于限额13.7亿元;政府或有债务7.1亿元。

  市本级(不含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0.7亿元,其中:政府债务206.2亿元,政府或有债务4.5亿元。

  (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情况

  2018年,全市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8.6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障方面32.6亿元,科教文卫事业4.3亿元,基层公安司法系统经费0.5亿元,交通建设方面2.2亿元,农林水事务5.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2.1亿元,一事一议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3.2亿元,环境保护方面1.5亿元,支持老工业基地改造方面1亿元。

  二、2018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要求,以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作为有利契机,着力破除思维定式,破除视野限制,破除路径依赖。在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不断探索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新途径,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执行工作。

  (一)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1个百分点、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减免税政策16项,非税收入停征、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等25项,全年为企业让利6.9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2.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投入资金7.3亿元,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和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将各类扶贫资金21.2亿元全部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行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到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投入资金1.2亿元,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8个,新建改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354.9公里,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资金始终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以上。连续十四年增加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救助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583元/月和4452元/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人均标准提高了6%。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亿元,有力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了8%,补助资金达2.8亿元,惠及58.1万城乡居民。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了10%,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3亿元,积极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筹措资金2.5亿元,重点用于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扶贫等政策,推动职业教育建设和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投入2.6亿元,大力支持图书馆、体育馆等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实现了文化体育资源普惠共享。

  4.积极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实体经济发展,安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1,000万元,大力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投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400万元,进一步缓解我市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争取上级资金5.9亿元,用于支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作。

  (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增强忧患意识,把防范重大风险摆在首位。一是政府支付风险有效缓解。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分析调度,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均衡足额入库。主动对接国家、省扶持政策,争取各类上级专项资金68.6亿元。充分利用政府债券低成本筹资优势,争取新增债券资金7.6亿元,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刚性支出需求。积极向省财政反映我市财政困难状况,争取了大量资金支持,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二是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87.7亿元,没有发生债务违约。发行置换债券19.5亿元,全部置换了系统内政府债务本金,节约当期利息支出0.4亿元。将政府债务31.6亿元划转到企业集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全年化债任务。三是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通过预算安排8亿元、争取企业养老中央转移支付补助24.6亿元、中央调剂金补助5.8亿元以及向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借款26.7亿元等方式,做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完善规范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制定出台了《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通过科学核定乡镇收支基数、新增收入全部留给乡镇、鼓励“飞地”招商等措施,激发乡镇发展经济的内生动力。二是加快推进市与县区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市委要求,起草了市与县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拟采取税收分成、增量分享等方式,构建市与县区之间合理的财力格局,调动县区发展积极性,共同做大财政收入规模。三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零基预算”为基础,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优化预算编审程序。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覆盖面,大力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重点监督检查。

  3.统筹整合资金,全面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保障顺序,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市本级收回预算单位存量财政资金近4亿元,削减了23个部门的业务经费支出,把有限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民生支出需求。二是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多方筹措资金23.1亿元,支持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殡仪服务中心、第一福利院养护楼、万达广场拆迁补偿等全市重点项目。三是积极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类资金34.4亿元,支持交通设施、小区综合整治、自来水供水管网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历史上城建资金投入力度最大的一年。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力克服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不利影响,通过完善体制、规范管理、推动改革、防控风险等有效举措,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经济决定财政,我市经济总量低,税源相对固化,市本级缺乏大项目、好项目,储备项目少、实体项目少,固定资产投资不足,无法形成增量税源,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不稳固,财政增收难度大;二是刚性支出持续攀升,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面临较大压力,养老保险发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等增支需求仍然较大;三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十分紧迫,一些部门、预算单位“重使用、轻结果”的观念依然普遍,“花钱问效、无效问责”意识树得不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更有效的举措加以推进解决。

  三、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至关重要。

  (一)2019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

  从全国经济形势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经济形势作出了“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重要判断,强调要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2019年国家宏观政策重心偏向于财政政策的发力,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货币政策松紧适度。从全省发展形势看,明年是新一轮东北振兴的关键之年。目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相关部委也将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相关支持政策。随着“一带五基地”、“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的牵引和辐射作用会逐步扩大,沿边对外开放政策也为我省突破“开放”短板带来新的机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将有效激发,高质量发展的有利条件不断积累增多。研判我市自身形势,一方面,我市仍处于重要战略关键机遇期,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和省的重大政策机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将为全市加快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力。深度融入沈阳经济区,加速推进沈本一体化建设,也为我市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互利共赢的良机。另一方面,本溪仍存在着“经济总量小与历史包袱重、长期调结构与短期稳增长、生态补偿不足与限制产业发展、财政规模小与防范风险任务重”等突出矛盾。

  综合判断,2019年全市经济形势将总体向好,财政收支矛盾将继续加大。为此,我们必须持之以恒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把握主动,攻坚克难,实现本溪经济社会新的更快发展。一是坚持全面强化党的领导不动摇,增强“财”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紧紧抓住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找准短板弱项,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确保“政令财行、财随政走”,站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新本溪建设。二是坚持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不动摇,既注重当前,又着眼长远,提高发展的可持续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坚持“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目标不动摇,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多元支撑的产业格局。

  (二)2019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及预算编制原则

  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为重点,以补齐“四个短板”、落实“六方面要求”为抓手,聚焦“争先晋位”目标,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坚定推动本溪高质量发展。

  财政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先生活、后生产”原则。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顺序,优先保障人员支出和基本运转支出。二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家、省政策规定,科学测算收入预期目标,按照财力规模分配资金,审慎稳妥编制预算。三是“零基预算”原则。将上年项目预算全部推倒重来,全面清理长期固化支出,根据实际需求重新测算。四是统筹各类资金原则。特别是非税收入要彻底统筹,除了安排人员工资、执收成本和计提偿债准备金之外,剩余部分按照财力管理,审核项目支出时不再区分是由财力安排还是非税安排。五是全面预算绩效原则。加快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编制与绩效管理的衔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76,500万元,同比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529,315万元,增长11.4%;非税收入147,185万元,下降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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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71,1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5%。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9年支出预算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按整合组建的新部门进行编制,因此各科目与上年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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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6,5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1,197万元,考虑补助、上解、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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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75,875万元,增长6.5%,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县区上解收入、地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1,490,3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50,796万元,下降16.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上级提前告知的专项补助支出等,支出总计1,490,32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10,750万元,同比增长5.4%。其中:税收收入238,340万元,增长9.9%;非税收入72,410万元,下降7.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00,8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9.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49万元,增长2.5%;教育支出54,161万元,下降2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074万元,增长19.4%;农林水支出9,326万元,下降40.5%;城乡社区支出21,091万元,增长60.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10,75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00,863万元,考虑补助、上解、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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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95,694万元,同比下降8.7%。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75,060万元,下降6.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712万元,下降38.7%;污水处理费收入6,225万元,下降6.8%;彩票公益金收入3,842万元,下降7.2%。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79,045万元,增长4.6%。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48,114万元,增长11.3%。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95,694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79,045万元,考虑补助、上解、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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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79,202万元,下降32.3%,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230,2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81,866万元,增长5%,加上补助县区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230,25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69,897万元,下降39.1%,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有所减少。市本级基金支出安排72,561万元,增长6.1%。考虑补助、上解、结转等事项后,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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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40,188万元,其中:当年收入505万元,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补助126,364万元,上年结转“三供一业”中央补助资金13,319万元。当年收入中,市本级(不含高新区)收入200万元,县区合计305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40,188万元,其中:用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13,319万元,厂办大集体改革支出126,364万元,市本级用于弥补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支出200万元,县区其他支出305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九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098,138万元,增长3.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601,674万元,增长20%。基金收支差额部分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计划通过向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借款、争取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等方式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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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确保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依法科学理财,深化创新驱动,坚定推进改革,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目标任务,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守住财政风险底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稳妥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原则,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全面摸清全市隐性债务底数,深入分析债务结构、债务性质、债务形成原因等,在依法依规范围内扩大债务置换范围,大力争取新增债券额度,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持“谁举债、谁负责”,明确偿债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偿债资金,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严防发生债务违约事件。二是有效应对财政支付风险。坚决贯彻“先生活、后生产”原则,大力压减支出规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征缴力度,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力度,多渠道统筹各类资金用于“三保”支出需要。三是积极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严格核定缴费基数,规范保费和滞纳金减免,大力争取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补助,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四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积极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全覆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二)坚持以收入目标为导向,继续强化收入征管

  牢固树立“短期抓收入、长期抓财源”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抓收入、稳增长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科学合理预测收入目标。结合宏观经济发展走势和宏观经济指标预期,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合理确定2019年收入增长预期目标。二是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坚持旬调度、月分析、季总结,强化收入调度分析,强化重点税源动态监控,落实属地责任,深化联动机制,加大税收收入征管力度,规范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征缴程序,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着力提升收入质量。坚持收入质量至上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深入挖掘税收增长点,努力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增加可用财力,不断巩固做实财政收入成果。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切实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尽快出台财政体制调整方案,调整市与县区收入分配体制,继续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财政体制的激励效应,调动县区、乡镇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的内生动力,形成市县乡三级政府“共谋经济发展、做大财源蛋糕”的良好局面。二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为重点,实行彻底的“零基预算”,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预算编审流程,分类完善理顺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试编财政收支中期规划,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三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主动为企业提供“店小二”式服务。

  (四)加强财源项目建设,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做大做强存量财源。坚持“工业强市”,着眼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持服务本钢,加快发展钢铁深加工产业,推动本钢和地方企业深度融合。继续深入推进药都建设,支持重点医药企业加快释放优质产能,加大科学技术投入力度,推进医药新项目投产上市,加速科技成果在药都转化。二是大力支持培育增量财源。深度融入沈阳经济区,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民营经济方式,强化与民营企业沟通联系,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鼓励民营企业扩大省内外、国内外市场,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动民营企业提档升级。三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按照“提升总量、优化结构、完善布局”的发展思路,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和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重点在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优先发展,尽快建成服务业集群和特色商业区。

  (五)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始终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要求,严格预算编制,提高“四本预算”的完整性与科学性,夯实预算执行基础。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规范预算追加程序,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避免支出重复安排和投向固化。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各类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倒逼预算部门强化绩效责任,树立“要钱有据、花钱问效、无效问责”工作理念,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健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等监督机制,强化财政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规范财政资金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依法聚财、科学理财、绩效用财,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先晋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基金预算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基本原则。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5.结转下年(上年结转)。是年终滚存结余的一部分,即当年支出预算受某些因素影响尚未完成的支出项目,需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

  6.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财政给予下级财政的补助款项。包括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等。

  7.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是财政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

  8.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由上级财政按特定用途增拨给地方的专项预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如特大灾害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费等。

  9.上解支出。下级财政直接划解上级财政的款项。包括财政体制调整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

  10.专项上解支出。是指国家出台政策导致上级财政收入转为下级财政收入,或原应由下级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上级财政,由此形成上级财政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要由下级财政专项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

  11.置换债券。是指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后,债务规模没有变化,但是债务结构得到优化,债务利息成本降低,有效缓解当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

  12.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债务以及或有债务总称,既包括地方政府必须偿还、有偿还义务的地方政府债务,还包括地方政府违规担保形成的或者有一定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

  13.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即通常所说的地方政府债务,又称“一类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14.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一种,又称“二类债务”,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15.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一种,又称“三类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

  16.零基预算。是指在编制成本费用预算时,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以所有的预算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

  17.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18.部门预算。是指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全面反映部门预算内、外各项收支活动的年度综合财政计划。

  19.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20.“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21.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指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不同支付类型,采用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方法,支付到商品或货物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22.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是指电子签名取代传统人工签章,以电子凭证替代纸质凭证,变银行网点传统柜面为电脑上自助柜面,预算财务人员只需在办公电脑上进行操作,即可完成资金支付。

  23.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