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yhxxhj-2019-00118 发布机构: 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名称: 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应根据本市现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第2184号)建议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7-25 成文日期: 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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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应根据本市现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第21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7-25 15:58:03 【字体:

孙胜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应根据本市现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

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营商环境,特别是近两年来,成立了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并制定出台了《本溪市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本溪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溪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本溪市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改善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1. 实施企业精准帮扶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一是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及项目开展市级领导、市直各部门领导、各县区领导点对点对口帮扶,并建立企业与政府沟通的高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济运行、项目建设障碍,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专心致志搞建设、抓市场、增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2018年,31位副市级以上领导均多次深入联系点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共收集企业提出的问题47项,主要包括矿山开采证续办、医药品种划转、融资困难、不动产证办理等问题,已解决并实现销号9项,得到有效推进38项。二是积极推动民营采选企业与本钢集团签订了铁精粉供货协议, 2018年共有18户地方采选企业向本钢供货铁精粉326万吨,约占地方铁精粉产量的65%。并采购地方企业废钢量近40万吨,实现了符合条件的废钢100%采购。三是开展融资服务工作。筛选出130个资金需求项目编制《2018年本溪市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项目汇总表》,组织银企对接会2次,32户民营企业与12家银行达成贷款意向3.5亿元,4户企业签订了6600万元的贷款合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组织42户企业申请列入全省民营企业信用培育池,经省专家评审,辽宁天士力参茸、本溪长城电力等25户企业列入。四是品牌提升工作。2018年辽宁九州龙跃等3户企业和聚丙烯输液软袋等4个产品分别被省评为“专精特新” 企业和产品;辽宁华岳精工、本溪水泵等5户企业,4G6系列曲轴、BB牌水泵等10个产品,补录了省2018年重点推广应用工业产品目录;本溪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的WNS4-1.25-Q燃气蒸汽锅炉已被列入《辽宁省节能环保工业锅炉重点推荐目录(第一批)》。

2. 强化政策支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一是对国家、省、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汇编》,包含了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赋等8大方面政策,52条措施。并印发企业,向企业宣传,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上级有关政策支持。把各项减税降费惠企政策落到实地,共为企业减税降费接近2亿元。其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减免税额515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企业,减免税额483万元。二是推进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意见落实,在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间上取得实效。全面实行并联审批,严禁设置前置件。并协调组织192户重点企业,对全市57个具有审批、处罚、收费、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进行了评议,平均满意率为89.6%,比去年上升了1.7%三是坚决落实七个不允许要求,即不允许市直部门擅自让企业停产、不允许市直部门随意到企业检查、不允许相关部门和单位随意处罚企业、不允许金融部门随意起诉企业、不允许金融机构违反规定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抽贷断贷及额外收取附加费用等、不允许电业部门擅自对企业拉闸停电、不允许司法部门违反规定随意查封企业账户或作出处罚决定。

3. 降低实体企业运营成本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落实直供电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18年,全市有152户民营工业企业获得全省电力直接交易准入资格,共有130户企业参加了电力直接交易,累计完成交易量43.58亿千瓦时,占全市工商业售电量的44%左右,为企业节约电费支出约5100万元。

二、下步工作安排

正如您建议中所提,2019年,我局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意见,聚焦开展 服务企业年活动,进一步夯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不断培育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

1. 开展“四员服务”活动即当好服务员,积极从要素保障、指导帮扶等方面做好涉企发展的政策、信息、资金等跟踪服务;当好宣传员,重点向企业宣传国家和省、市免税降费、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方针政策;当好协调员,主动为企业和重点项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当好护航员,推进落实七个不允许,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妨碍企业生产经营和损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2. 推进“四项对接”行动即加强产融对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企业、项目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企业、工信部三方联动试点项目、列入国家及省重大项目库等高质量发展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组织产销对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重点开展依托本钢带动地方, 推进本钢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地方企业生产备品备件等;面向所有地方矿山企业采购铁精粉,力争2019年采购量达到500万吨以上;在招标采购的前提下,加大本地废钢采购量,力争2019年采购本地企业废钢量不低于150万吨。推动产学研对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围绕与我市企业有较深合作基础的高等院校,如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科技学院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快先进成果落地转化,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强化产业与人才对接,解决企业用工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3. 建立四个长效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帮联企业制度,全面落实《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9年领导干部帮扶重点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委办发〔2018101号),做好综合协调,统筹推动,做好领导帮联企业基础工作。建立企业诉求渠道制度,全面畅通线上、线下、热线三位一体企业问题受理渠道,公布反映问题热线电话。建立企业评议机关制度,协助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开展好企业评议机关活动。建立解决企业问题联动机制,协调推进联系企业的部门及时解决企业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帮扶企业的领导干部通过现场办公会、部门协调会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