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5-0004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提升本溪市居家和社区基本 养老服务的提案》(第4149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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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提升本溪市居家和社区基本 养老服务的提案》(第4149号)答复
郑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本溪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一是联合市住建、市自然资源局落实“四同步”政策。国家已经明确将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到2025年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60%。我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已建成居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人均用 地不少于0.1平方米,未达到标准的,由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社区范围,通过资源整合、 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在2022年底前逐步予以落实。新建住宅项目时,配建社区 居 家养老服务设施标准为不低于地上新建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同时不低于100平方米。在满足服务半径要求的前提下,可统筹集中配建所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确保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我局将积极对接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二是与住建部门沟通协调,对接寻找可用的存置商品房。通过建立全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需求清单,完成周边可用闲置资源情况摸排工作。三是开展“构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种养老方式协调贯通发展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工作项目。在全市选择2-3个基础条件较好(例如有老年大学、有养老机构、有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有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有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有医养结合服务功能、有为老服务志愿组织等)的街道为试点,协调全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为试点的街道或社区给予发展养老事业产业的政策优先落实,把试点街道或社区打造成功能齐全的养老服务示范点,以“全周期照护、全要素集成、全场景覆盖”为理念,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样板。
二、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拟招募服务商搭建本溪5G智慧养老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龄人群体为服务对象、以企事业服务机构为网点、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以信息化网络平台为支撑,将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进行有机的结合。有效提高老年人需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有效对接和信息同步。加强政府在养老管理的主导地位和监管职能,实时掌握真实有效的养老服务过程,构建养老产业大数据平台,整合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运营数据,链接养老产业资源,为养老产业政策制定、产业资金有效投放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实现智慧养老、科技助老。同时,提高了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控能力,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的主动性,撬动市场运营,实现养老行业的良性发展。利用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舒适、安全的智能化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三、加强配套政策激发市场活力
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以下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一是《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本民发〔2018〕85号),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养老机构可享受每床每月140元补贴;二是《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制度的通知》(本民发〔2014〕36号),全市各类公办及民办养老机构可享受每床120元补贴;三是《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住建局关于落实养老机构取暖优惠政策的通知》(本民发〔2021〕25号),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和养老服务组织用热按照居民缴费标准执行;四是《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发〔2015〕32号),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和养老服务组织用电、用水、用气按照居民缴费标准执行。
四、强化多元服务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加大政府经费投入。市政府已将养老服务经费纳
入财政预算,今年已安排专项资金364万元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等。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探索公办民营等模式,我市明山区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公建民营机构,其院长高云华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去年10月25日,高云华还作为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代表到北京参加了全国第十五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得到国家领导人的接见。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四是倡导社会捐赠,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泰康“溢彩千家”公益项目正式落地本溪,通过泰康溢彩公益基金会捐助了护理器械用品、康复器械用品、急救器械用品等适老康复设施设备帮助我市更多老人乐享健康幸福的晚年。五是强化家庭赡养责任。通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十项助老服务,以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等方式,强化家庭作为养老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鼓励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抚养义务。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化校企携手联动,与辽宁冶金技师学院合作,为全市养老机构在岗护理人员开展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素养、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和护理技能,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培训(理论知识)和现场教学(实际操作)两种方式。2024年度共计培训863人,1726人次。本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实施方案拟于3月印发。二是举办养老护理员岗位推介会。2024年在本溪市辽宁冶金技术学院举办养老护理员岗位推介会,全市各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代表以及众多有意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求职者参加。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本溪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明山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进20家养老机构发布了岗位的招聘信息,并详细介绍了岗位要求、薪资待遇及福利待遇,吸引了众多求职者的关注。三是连续2年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将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授予本溪市技术能手称号,推荐为本溪市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并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丰厚奖励。四是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截止日前,我市符合奖励条件1人,拟申请省级奖励资金3万元。
按照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服务设施。通过致函商城建、国土部门,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补齐要求,提升改造街道(乡镇)区域老服务综合体,倾力打造“15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二是拓宽资金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福彩资金,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和家庭等四方投资的格局;调动家庭积极性,强化家庭作为养老第一责任主体的赡养抚养功能。三是给与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支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在房屋租金、水电费用、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降费奖补支持。四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人才的培训。在市局统一安排下,在辽宁冶金技师学院培训专业技能人员;与再就业结合,通过培训吸纳下岗职工和城镇化人员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基本服务队伍;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引导志愿服务。
按照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服务设施和平台,继续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按照《关于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本民发〔2021〕23号)要求,在我县新建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低于100平方米,在满足服务半径要求的前提下,可统筹集中配建所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老旧小区未达到服务设施标准的由县政府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逐步予以落实。2024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中我县确定床位建设635户,上门服务902人次。床位建设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智能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通过智慧养老平台接收数据,能够第一时间接收到老人的需求;上门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委托代办服务、精神慰藉服务,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小程序记录上门服务的时间及次数等。
二是资金渠道。我县现有八卦城街道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中心于2024年4月6日开始试运营。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养老中心配备护理床36张,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便民代办、精神关怀等示范化、便利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资金渠道主要由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投入,暂时还未有其它资金来源。
三是给予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发[2015]32号)要求,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缴费标准执行,用水、用气、用热免收相应的配套费。
四是推进养老服务人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是制约养老服务的一个根本问题,我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化了养老服务水平,全县养老护理员共78名,其中持证上岗护理员57人,通过不断强化养护人员专业化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73%,人才素质能力得到提升。
按照平山区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2024年,平山区积极为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床位建设、适老化改造。2025年,将继续大力宣传养老服务政策,同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争取资金,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服务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力争满足广大居家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按照明山区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不断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舒适度。认真开展了以“地面改造、厨房改造、助浴、助厕、助行”等内容为主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更方便地行走和使用公共设施,按期完成2024年149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二是加快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明山区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实现医疗与养老资源有效结合。同时,积极落实社会工作部、住建部门、人社等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以不断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着力构建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叫响“颐康辽养”“乐享银龄”服务品牌。
按照溪湖区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对全区老年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高龄独居、高龄纯老家庭、失智失能、重残等特殊群体建立台账;二是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定期走访,及时了解特殊群体实际需求,为相关群体提供养老照护服务;三是推动辖区社区食堂建设,为周边区域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的特殊群体提供就餐服务。
按照南芬区人民政府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持续探索“物业+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搭建智慧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对子女不在身边有需求的老人提供远程监控等技术服务是未来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我区引导扶持东鑫建筑安装集团成立东鑫养老服务公司,面向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助老服务,该公司已与电信达成此项业务意向,现已为40户特困及低保户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进行试运营。同时,东鑫养老服务公司还因地制宜建设人脸识别统计服务系统并投入使用仕和园和龙湾新城养老公益食堂,对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洁等服务。为更好地服务我区老年人,我区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对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生活状况、身体状况和实际需求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对需重点关照的老年人建立台账、制定清单,明确服务需求,要求网格员做好跟踪服务,及时关注服务需求和生活状况,为中介机构测评和适老化改造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我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受设施和功能不全的限制,所能提供的服务则更加有限,服务实际仅以助餐服务为主,助浴、助洁、助餐、助医、助行等多元化日托生活照料还不能满足需求。下一步,我区将积极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幸福院功能,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
三是加大社区养老助餐食堂建设。目前我区有社区养老助餐食堂2家,仅限南芬街道居民用餐,并未完全覆盖南芬区全域。下一步,我区将鼓励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养老助餐食堂建设,实现社区养老助餐食堂全覆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老年助餐食堂上门送餐,满足全区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养老问题,携手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迈向更高台阶。
本溪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