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mzj-2025-0005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关于推动我市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第4059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关于推动我市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第4059号)答复
市政协县区政协联络委: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依托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开创养老产业新局面
1.完善老龄工作总体设计。研究提出我市机构改革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政策举措等,着力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围绕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应对、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等,深入开展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做好政策储备。
2.加强老龄工作协调落实。加强老龄事业统筹协调,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规则,强化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明确全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大格局。部署推进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任务。建立完善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制度,加强老龄事业发展监测评价。
二、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1.提升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城市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20家,覆盖率76.92%;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9家,覆盖率39.13%。2025年,我局将持续推进建设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年底前乡镇、街道层面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将分别达到50%和80%。
2.推进我市老年助餐工作。2024年12月,我局制定印发《本溪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本民发〔2024〕27号)。2025年1月,已完成全市“物业+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模式现场推进会。2025年2月,组织印发《2025年本溪市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本民发〔2025〕6号),部署2025年老年助餐工作。并且组织各县区民政部门召开老年助餐点位建设指引研讨会,并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会,组织印发《本溪市养老助餐点建设指引(参考)》(本民监函〔2025〕1号)。我局将对我市20个老年助餐服务点进行全覆盖调研走访,与相关部门召开推进会,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增强社区居家养老的助餐、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2025年我局将在全市26个街道建设老年人助餐服务示范点。
三、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
2024年我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的通知》(本卫发〔2024〕15号),拓展了医养结合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更新后,我局组织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更新深化医养结合签约内容。2024年全市正常运营的147家养老机构已全部与就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签约,签约率达到100%。
2025年我局将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业务协同,截至目前我市正常运营养老机构共计151家,比2024年年末新增4家养老服务机构,将在一季度完成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活动。
我市目前有11家医疗、养老融合发展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其中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有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本溪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明山区惠群养老康复院、明山区红星谷花园养老院、南芬区福利中心养老院、本溪县上堡暖心养老院;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的有本溪市延康健医院、本溪市铁路医院、本溪市康卫医院、桓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本溪县第三人民医院。我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失能老人养护楼功能完备、设施齐全,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并且2022年被命名为第三批辽宁省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单位。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与辽宁冶金技师学院签订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合作协议,重点发展养老护理员队伍。2024年度下发《本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本民发〔2024〕7号),已完成培训718人。
2.举办本溪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联合本溪市总工会、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功举办2024年“品质养老杯”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暨护理员岗位推介会,大赛决出一等奖1名(符合条件的,授予“本溪市技术能手”称号、推荐为本溪市“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奖金5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4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3000元)、四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五等奖1名(奖金1000元),第六名至第十名奖金每人500元。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加快适老化改造
2025年出台《关于印发〈本溪市2025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民发〔2025〕3号),争取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192万元,计划至少完成改造户数625户。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协办意见,此项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实现医疗与养老资源有效融合
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全市146家养老机构与21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医养签约合作,签约率达到100%,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极大的满足了养老机构老人就医需求。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市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家乡镇卫生院、292家村卫生室均为辖区内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上门巡诊,发放药品等个性化服务。
二、加快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近年来,市卫健委积极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已覆盖两县四区,截止去年底,医养结合机构一共11家,比2023年增加2家机构。其中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5家(市铁路医院、本溪延康健医院、桓仁康卫医院、本溪县三院、桓仁县中医院),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6家(惠群养老康复院、红星谷花园养老院、南芬区福利中心养老院、本溪市第五福利院、本溪市第一福利院、华夏馨园养老服务中心),这些机构都是百姓住得起、质量有保证的专业性医养结合机构。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真诚希望您能持续关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我们呼吁,共同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本溪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