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rlzyhshbzj-2025-00027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待遇落实落地的提案》(第4154号)答复 主题分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5-13 成文日期: 2025-05-1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待遇落实落地的提案》(第4154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13 14:41:48 【字体:

李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待遇落实落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完善医疗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

(一)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岗位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有利于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医疗机构工作者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中医事业新一轮提升发展。这项工作事关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事关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二)严格控制岗位结构比例。严格落实全省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及时调整全市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的岗位设置。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有利于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体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者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新一轮提升发展。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后,省人社厅制定了新的结构比例标准,全市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结构调整。调整后,市县医疗卫生机构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副高级和正高级),普遍实现3-5%的提升,部分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从无到有,零的突破。同时以县区属事业单位为例,卫生机构高级岗位比例合计为22%,高于同级其他事业单位9个百分点。

(三)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可随人员编制增减和人员队伍发生较大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同时,部分单位引进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可申请设立特殊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限制。

二、在实践中完善卫生系列“评聘一体”的新模式。

2023年6月,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3〕26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合理确定评聘模式。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开展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为确保我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改革政策平稳落地,与既往职称评审政策有序衔接,2024年至2028年实施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非自主评审单位可按照不超过现有正、副高相应层级绝对空余岗位数额(即空余岗位数-取得资格未聘人员数)的2倍或不超过正、副高相应层级岗位设置数的 10%(小数点后向上取整)推荐参评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是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关乎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局,涉及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充分考虑我省现有评价与聘用模式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稳步推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保持政策延续性,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定,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引导,引导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分知晓、理解和落实改革政策,充分调动其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争当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健康辽宁建设做出贡献。

李洪委员,感谢您对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关注,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上级职称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同时大力支持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引导全市,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职称评审和聘任评价体系建设。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