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
发布日期: | 2018-07-24 | 成文日期: | 2018-07-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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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贾宏委员:
现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创建食品安全城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由政府主导,统一部署,多方协作,多措并举,多方共治,推进多层次、全方位深度创建。我委按职责分工,在下列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和追溯体系建设
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和监管体系。实现全面、全域、全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以水稻、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为重点,深入推进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主要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可追溯。建立市、县(区)、镇(涉农街道)、村(涉农社区)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体系,建设“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的有效运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到监管内容格式化,监管行为痕迹化,检查覆盖全域化,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以本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核心,以县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镇(涉农街道)检测室为支撑,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批发市场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各县区配齐专职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在各镇(涉农街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配备农残速测仪和至少2名专职检测人员。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地批发市场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制定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规范和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工作,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
四、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
强化生产准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
五、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
规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统一记录格式,规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每项农事活动,特别是使用的农药品种、浓度、安全间隔期、产品上市渠道等。强化对生产档案记录的指导、检查,对档案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据可查。
建立产地准出管理机制。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建立产地准出管理机制,推动各类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农业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规范开具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加强对产地准出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
六、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切实做好无害化处理
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病死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