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延伸沈阳至本溪市轨道交通至本溪满族自治县的提案》(第0266号)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017年) |
发布日期: | 2017-08-24 | 成文日期: | 2017-08-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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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延伸沈阳至本溪市轨道交通至本溪满族自治县的提案》(第0266号)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延伸沈阳至本溪市轨道交通
至本溪满族自治县的提案》(第0266号)的答复
刘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伸沈阳至本溪市轨道交通至本溪满族自治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溪市政府在2013年就开展了本溪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并委托铁路第三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沈阳至沈本新城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方案研究》以及《本溪市主城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案》,其中提出了沈阳至沈本新城快速轨道交通、沈本新城至主城区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同时,本溪市政府积极与国内外轨道交通企业进行对接,具体研究轨道交通制式选取、站点布设等问题,并初步确定了项目建设内容和路由方案。
2015年8月,省沈阳经济区办公室《关于征求开展沈阳经济区城际间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意见的函》中提出统一规划全省城际间轨道交通项目,其中包括沈阳至沈本新城轨道交通项目。本溪市政府完全同意建设该项目,并将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提出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形成《复函》反馈省沈办。2015年12月,沈阳、本溪两市政府签订《关于推进沈本一体化工作会商备忘录》,提出两市先行研究沈阳至沈本新城快速轨道交通衔接方案,共同争取国家和省政府支持。2016年,沈阳至沈本新城快速轨道交通项目被纳入《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中。同时,本溪市在《本溪市“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建设沈阳至沈本新城快速轨道交通、沈本新城至本溪主城区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并积极推进沈阳至沈本新城快速轨道交通项目进入省PPP项目库中,拟利用招商引资及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下一阶段,待沈阳至沈本新城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确定项目建设主体部门和总承包单位后,将尽快制定项目总体实施计划,确定时间节点,委托铁路第三勘察设计院对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并积极与沈阳市政府进行深入对接,落实具体责任分工以及与桃仙机场地铁2号线换乘方案、建设方案等。同时,本溪市政府将继续谋划沈本新城至本溪主城区、本溪主城区至本溪满族自治县等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并尽快着手开展前期规划研究工作,争取早日进入可研报告阶段。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