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的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10-23 成文日期: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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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23 15:37:01 【字体:

  一、发布背景

  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要求,我市对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的、与行政处罚法不符的、违背安全生产要求的、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政府规章4部,修改政府规章3部。

  二、重要意义

  此次清理工作主要针对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的、与行政处罚法不符的、违背安全生产要求的、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明确了清理范围,有利于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通过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我们与涉关部门反复磋商,形成一致意见。对《本溪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本溪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本溪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本溪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予以废止,对《本溪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本溪市燃气管理办法》《本溪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解读人:隋可

  解读单位:本溪市司法局

  解读电话:024-43665832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