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主城区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解读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主城区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解读
现将《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主城区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解读如下:
一、通告的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本溪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印发《通告》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主城区从2017年开始禁放烟花爆竹,去年开始解禁。从去年情况看,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意愿较为强烈,但春节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炸伤致残事件和火灾事故也比较集中。印发本《通告》是为了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空气污染,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三、主要内容
《通告》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明确主城区范围。主城区包括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部区域。二是明确燃放时间及集中燃放地点。规定从农历小年到元宵节为可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明确集中燃放点位22个。平山区6个,明山区8个,溪湖区8个。三是明确燃放要求。明确了五条具体燃放要求。
解读单位:本溪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赵聪
联系电话:44516270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主城区部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