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数据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承接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的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12-11 成文日期: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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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承接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11 13:44:59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4〕16号)及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结合本溪实际,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承接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赋权原则。坚持重点抓住企业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注重赋权精准性,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坚持放管结合原则。坚持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坚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注重简政放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

  辽宁省共取消、下放、调整461项。其中,取消145项、合并27项、下放18项、收回省级实施6项、新增77项、调整188项。本溪市共取消、调整、承接331项。其中,取消93项、合并19项、承接18项、新增62项、调整139项。

  1.《本溪市取消的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93项。不涉及取消事项52项。其中,省级职权事项37项,由于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未在本溪市实施事项15项。

  2.《本溪市合并的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19项。不涉及合并事项8项,其中,省级职权事项7项,由于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未在本溪市实施事项1项。

  3.《本溪市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共18项。省级下放的18项行政职权事项全部承接。

  4.《本溪市新增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共62项。不涉及新增事项15项,全部为省级职权事项。

  5.《本溪市调整的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139项。不涉及调整55项,其中,省级职权事项32项,由于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未在本溪市实施事项21项,机构设置与省级主管部门不同、无需调整事项2项。

  解读单位:本溪市数据局

  解读人:林川

  办公电话:43889016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承接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