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4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公报 |
发布日期: | 2021-08-28 | 成文日期: | 2021-08-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2021年第4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4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4号(总第118期)
目 录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本政发〔2021〕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本政办发〔2021〕1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工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本政办发〔2021〕23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21〕2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21〕2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
本政发〔2021〕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全面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钢地”合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成立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1.组长、副组长。组长由市委书记吴澜、市长吴世民,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维、总经理汪澍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高巍、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副总经理高烈担任。(副市长高巍代表市政府全权负责协调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本钢副总经理高烈代表本钢全权负责协调本钢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等19个部门负责人,各县(区)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和本钢战略规划部、采购中心、资本管理部、制造部、设备部、能源环保部等17个部门负责人担任。
3.办公室。领导小组分别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本钢战略规划部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本钢战略规划部负责人兼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推进市政府与本钢战略合作中长期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市政府与本钢战略合作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鞍本重组本钢”、推动本钢发展等相关保障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相关部门)
2.负责推进“钢地”产业协作工作,推动本钢采购地方企业铁精粉、废钢、备品备件等大宗产品,推进地方企业与本钢协作配套对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相关部门)
3.负责推进市政府与本钢围绕延伸钢铁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确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等重要事项,共同进行招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相关部门)
4.负责推进本钢生产经营涉及的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工作,推进本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道路运输、供水、供电等事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相关部门)
5.负责推进解决本钢历史遗留问题等相关工作,主要推进解决政府欠付本钢的各类补偿款等资金问题,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问题,以及本钢郑家渣山等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6.负责推进办理矿权、土地、房产办证的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7.负责推进本钢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发展相关工作,主要有协调办理相关企业工商变更登记、产权登记,本钢配合钢联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等事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8.负责推进本钢“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物业)后续工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9.负责推进本钢融资服务、税收政策落实、退休职工管理、人才服务和管理等相关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发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10.负责推进市政府与本钢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相关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11.负责协调推进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12.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1.建立组长会商制度。原则上,双方领导小组组长每季度会商一次,听取市政府与本钢战略合作工作进展情况,对部署下一步“钢地”合作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
2.建立副组长调度会议制度。原则上,双方领导小组副组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研究推进在“钢地”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安排下步工作。
3.建立部门专题协调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市政府系统、本钢系统内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专业性具体问题,并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和本钢两个办公室。
附件: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名单
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
附件
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 澜 市委书记
吴世民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杨 维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汪 澍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高 巍 市政府副市长
高 烈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姜润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福全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东新 市科技局局长
徐国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英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金明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景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景伟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培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宏斌 市水务局局长
杜 平 市商务局局长
景 辉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白 松 市国资委主任
李 菲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 革 市统计局局长
马 强 市营商局局长
孙德儒 市税务局局长
赵衍辉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邵 涛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刘明刚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郭 鑫 平山区区长
王福渊 明山区区长
高 飞 溪湖区区长
田永军 南芬区区长
卢 伟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林永光 本钢战略规划部部长
孙 震 本钢集团办公室主任
吕学明 本钢人力资源部部长
韩永德 本钢运营改善部部长
王东晖 本钢财务部部长
吴忠刚 本钢安监部部长
荆 涛 本钢科技创新部部长
康 杰 本钢法律事务部部长
瞿宏伟 本钢资本管理部部长
林 东 本钢制造部部长
杨晓芳 本钢设备部部长
黄作为 本钢能源环保部部长
李 林 本钢行政管理中心主任
张庆党 本钢保卫中心(信访)主任
郭银辉 本钢退管中心主任
栾吉德 本钢战略规划部副部长
任 卓 本钢采购中心主任
霍 刚 本钢国贸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分别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本钢战略规划部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本钢战略规划部负责人兼任。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1〕1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本溪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强化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跟踪督促改革进展。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世民 市长
副组长:高 巍 副市长
成 员:姜润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维利 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胡永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徐爱东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金晓红 市委编办主任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衍辉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刘福全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东新 市科技局局长
徐国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宝君 市司法局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金明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景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培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宏斌 市水务局局长
杜 平 市商务局局长
王雨亭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局长
崔保民 市审计局局长
白 松 市国资委主任
张鲁博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 菲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 革 市统计局局长
马 强 市营商局局长
于嗣权 市医保局局长
于文芝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 东 市总工会副主席
孙德儒 市税务局局长
邵 涛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刘明刚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郭 鑫 平山区代区长
高 飞 溪湖区代区长
王福渊 明山区区长
赵 多 南芬区常务副区长
卢 伟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白松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领导小组成立后,原本溪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撤销。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1〕23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本溪市工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智造强省建设要求,深入实施本溪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建设,有力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做好全市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养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工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智能制造、“三篇大文章”工作,推动落实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研究部署全市制造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世民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孟广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高 巍 市政府副市长
高 烈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姜润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国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福全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东新 市科技局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金明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景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景伟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宏斌 市水务局局长
杜 平 市商务局局长
白 松 市国资委主任
李 菲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 革 市统计局局长
马 强 市营商局局长
孙德儒 市税务局局长
邵 涛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刘明刚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郭 鑫 平山区区长
王福渊 明山区区长
高 飞 溪湖区区长
田永军 南芬区区长
卢 伟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国成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1〕2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推动
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
“生活秀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本溪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
打造“生活秀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把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作为推动老工业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的论述,加快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工业文化,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文化保护传承、打造一批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创意文化、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生活秀带”,现 结合我市“生态立市、文旅兴市”的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区位优势和人文传承,努力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文化保护传承、产业创新发展、城市功能提升协同互进,打造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创意文化、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生活秀带”,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二)编制背景
本溪市作为我国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城市,是新中国钢铁工业的发源地之一,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工业历史文明。在近、现代城市变迁发展过程中产生和留下了一批不同时期的工业遗产,这些工业遗产不仅见证了城市的历史,更是本溪工业化的历史见证和城市发展生命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与许多西方国家一样,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的拓展,本溪市实施了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举措,企业搬迁对城市整合资源、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和提高土地单位产出效益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给搬迁后如何积极保护并再利用这些工业遗产提出了全新要求。
(三)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的重要意义
1.实施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举措的体现
本溪工业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审美价值,精神价值和经济价值。本溪湖煤铁公司是当时亚洲乃至世界一流的制铁企业,是中国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摇篮,中国钢铁工业的源点,在世界工业文明史中有浓墨重彩的一笔;钢铁工业是本溪城市深层的精神纽带,成为全体市民内心深处对自己所在城市的共同体验;工业遗产象征着本溪的创造精神,是本溪人自豪感和凝聚力的来源。本溪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工作将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业遗产改造、工业遗产旅游、工业文创产业示范项目,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新视角。
2.实施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有助于城市功能布局完善
对工业遗产进行合理规划,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网的升级改造工作,构建成熟、便利、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结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在老工业腾空的土地上建设文化中心、城市综合体、绿地、城市广场等设施,有助于完善区域功能布局,促进城区由传统工业区向现代化新城区转变。
3.实施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有助于改善民生
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工作,将改善城区空间结构不尽合理的现状;实现区域功能升级优化,提升区内居民各类生活保障设施。改善旧厂房与生活区交织、企业与居民混居的现状,对提高本溪市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有着极大的意义。
4.实施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有助于保护环境
随着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工作的推进和环保局“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实施,将污染严重的地区进行环保改造。开展污染土地治理、废弃地修复、地下水治理等工作,促进本溪市生态环境治理。
(四)本溪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基本条件
本溪市共有9处工业遗产得到工信部的认定,并被纳入国家首批工业遗产名录,同时被国务院认定为第七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本钢一号高炉;发电厂冷却塔、二电车间;大白楼、小红楼;本溪湖火车站;中央大斜井、肉丘坟;大仓喜八郎遗发冢;张作霖别墅。2015年至今,上述九处工业遗产本体已经在陆续修缮中,已累计投入修缮资金5860万元。
(五)本溪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编制依据
1.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年—2020年)
2.《本溪市工业遗产群保护利用规划》
3.《本溪市溪湖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4-2022年)
4.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条例
5.《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
6.《本溪湖工业遗产博览园总体规划》2016年版
(六)实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一是工业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工业遗产见证了工业活动对历史和今天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工业革命对科学技术、城市经济和社会文化等方面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工业遗产就是工业文明的历史体现,忽视或者丢弃这一宝贵遗产就抹去了城市最重要的记忆,将使城市出现一段历史的空白。更好地保护工业遗产,发掘其丰厚的文化底蕴,将使绚丽多彩的城市历史画卷更加充实,更加丰满。保护这些反映时代特征,承载历史信息的工业遗产,不但能够振奋民族精神,更能够传承产业工人的优秀品德。工业遗产不仅承载着真实和相对完整的工业化时代的历史信息,还可以帮助人们追溯以工业为标志的近现代社会历史,帮助后人更好地理解这一时期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而且,保护工业遗产是对民族历史完整性和人类社会创造力的尊重,是对传统产业工人历史贡献的纪念和其崇高精神的传承。同时,工业遗产对于长期工作于此的众多技术人员和产业工人及其家庭来说更具有特殊的情感价值,对它们加以妥善保护将给予工业社区的居民们以心理上的稳定感。
二是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可对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保护工业遗产能够在城市衰退地区的经济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保持地区活力的延续性。通过对城市工业遗产的重新进行梳理、归类,在合理利用中为城市积淀丰富的历史底蕴,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保护工业遗产,也能为城市经济未来发展带来许多思考和启迪,更能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如北京798艺术区(ArtDist),其前身是新中国“一五”期间建设的“北京华北无线电联合器材厂”,即718联合厂。经过数年运营发展,不但成为了全世界吸引观众最多的文化艺术街区之一,更是老工业企业从贫困衰退的旧工业区走向富裕进取的文化繁荣地区的典型代表。
三是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可对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在众多城市中,工业的布局和发展极大地影响着城市的格局,形成了特殊的内在肌理和特质内涵,工业遗产的保护是“阅读城市”的重要物质依托,因而具有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独立性格。工业遗产虽然不能像一般艺术作品一样进行观赏,但是城市的差别性关键在于文化的差别性,工业遗产的特殊形象成为众多城市识别的鲜明标志。作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无时不在提醒人们城市曾经的辉煌和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城市居民留下更多的向往。一些国家和地区充分认识到工业遗产的这一重要价值,将其作为一种文化资源,走出了与满足社会文化需求相结合进行工业遗产保护的路子。同时,“一般人看来似乎不再具有价值的老工厂在创意者眼中却是激发创作灵感、孕育创意产业的宝贵资源和难得空间”。工业遗产保护对于传统工业城市来说更为重要。“城镇中有着古老的东西,但每年每月都在不断地产生着新的建筑与设施。今天的新事物,若干年后又成为陈迹,并随着时间的洗练,有些遗存又成了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标志。城市永远处在不断地新旧交替之中,外观上也是古今并存的,是由基本上属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风貌而构成的,反映了该地区的历史文化和时代特征”。2002年两院院士吴良镛教授在进行多次实地考察和大量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南通是基于中国人自己的理念,比较自觉地、有一定创造性地通过较为全面的规划、建设、经营的第一个有代表性的城市,堪称“中国近代第一城”。南通是中国近代城市建设和民族工业发展的杰出代表,大量珍贵的工业历史建筑遗存和工业文物表明了“中国近代第一城”的客观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越来越成为体现城市文明和特色的宝贵财富,而“中国近代第一城”的提出和确立使南通的城市性格更加鲜明,城市品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四是对解决环境污染、建设文明城市有着重大意义。随着工业的发展,资源和环境承载了巨大的压力。作为曾经“战功赫赫”的企业,给环境带来的巨大影响已成为目前不可忽视的问题,土壤污染、水质污染,大量的粉尘滞留问题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根据一铁厂粉尘及土壤治理项目风险评估报告显示,该地块苯并芘严重超标,对人体有致癌风险。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的实施,将对原有的工业地块进行详细的污染普查,对污染地块再利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这对文明城市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五是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工业遗产历史遗留问题。经过多年的工业发展,目前老工业区道路交通设施落后,居住道路狭窄、硬化率低,百姓出行困难。电网、通信等线路错综复杂;供暖、燃气、自来水、污水处理等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居民冬季无集中供暖,区域内很多自来水管网老化严重,经常停水。生产生活污水排放无法处理。此外,老工业区内很多企业在关、停、并、转后,企业下岗人员逐年增多,居民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社会稳定的问题日益突显。因此,借助此次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振兴东北战略,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
现在老工业区面临着经济增长乏力、棚户区改造艰巨、生态环境污染、困难群体众多、基础设施滞后、企业经济下滑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亟需解决的问题,有效利用好政策予以解决,科学实施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已成为本溪市未来发展至关重要的战略举措。
2.可行性
一是领导重视。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高屋建瓴,于2016年成立了本溪市城市发展文化有限公司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市工业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
二是规划引领。《本溪市老工业区搬迁改造2015-2022实施方案》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本溪市全域纳入到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范围,区域内部分老工业企业实现搬迁,为项目实施提高了必要的要素保障,项目实施具备先决条件。
三是打牢基础。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的本钢一铁厂旧址及本钢第二发电厂冷却水塔、大仓喜八郎遗发冢、本溪湖小红楼和大白楼、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东山张作霖别墅、本溪湖火车站和彩屯煤矿竖井及肉丘坟共9处于2013年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以本钢一铁厂旧址及本钢第二发电厂冷却水塔为主的本溪湖煤铁公司被工信部认定为全国首批工业遗产,项目符合列为试点的前提条件和要求。
(七)实施期限
本工作方案的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八)本溪工业遗产现状
1.本溪工业遗产群历史沿革
本溪地区的采煤冶铁业,历经千年之久,积淀了丰厚的工业文化,尤其是我国近现代工业文明的开启,造就了本溪“煤铁之城”的称号,自百年之前,围绕位于溪湖区城区现代冶铁高炉,建设了一系列的近现代采煤炼铁生产设施和各类建筑,积淀成为当今的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是本溪工业遗产的杰出代表,由于位于溪湖区城区,紧临太子河畔,靠近安奉铁路大动脉,是将“工业锈带”打造成为老百姓的“生活秀带”的理想之地。本溪湖工业遗产群自身的突出特点和重要的历史价值,已是我国当前为数不多的一处集中成片的工业遗产,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中的最早遗址始建于1905年,是中国清政府与日本大仓财阀合资创办,为当时孙中山先生《建国方略》中提到中国两大钢铁基地之一(南即汉冶萍北即本溪湖)。1910年中日合办签订合同以后,日方实际控制人为大仓喜八郎,中方分别为清政府、北洋军阀政府。1916年至1927年,中方实际控制人为张作霖。1928年张作霖和大仓喜八郎双方去世,实际控制人为双方其子,即中方为张学良、日方为大仓喜七郎。1931年“9·18”事变,日军独霸煤铁公司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
本溪解放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本溪煤铁工人发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吃住在厂矿,日夜奋战,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攻克一个又一个技术难关,迅速恢复生产,1949年7月召开开炉生产仪式大会,东北行政委员会林枫副主席和军委代表张令彬参加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为本钢一铁厂高炉开炉题词:“为工业中国而斗争”;1952年和1956年,朱德等国家领导同志曾两次视察本钢,并登上彩屯煤矿井塔;
1956年全国先进生产者表彰大会和1957年全国青年积极分子表彰大会本钢一铁厂代表分别受到毛主席、周恩来、朱德等国家领导人接见;1959年周恩来总理在京接见彩屯煤矿领导同志;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生产期间为中国第一枚导弹、第一艘潜艇、第一颗卫星提供了特殊钢材,成为新中国的军工重地;自1949年至2015年涌现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138名,获国家部委技术革新奖数百项;同时,向全国10个城市近20个大型钢厂提供援助和输送钢铁技术骨干9000余人,向全国各大煤矿提供援助和输送技术骨干数千人。本溪湖工业遗产群,2011年4月列入第二批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2017年12月列入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2018年1月列入国家第一批工业遗产名录。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包括本钢一铁厂旧址、本钢二电冷却塔及发电车间、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及公司事务所旧址、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含肉丘坟)、彩屯煤矿竖井、本溪湖火车站、张作霖别墅、大仓喜八郎遗发冢等8组遗址,30余个单体及大量的二十世纪初大型钢铁设备,其产地分别为德国、日本。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突出特点是“创办时间较早、规模宏大,流程完整、设备先进,集中成片、内容丰富”。遗产群内日伪时期的铁路纵横、设施齐全;建筑别致、钢构典型;地下有采煤矿井,地表有生产设施,空中有通廊管线;二十世纪初德国产的电机车、鼓风机、卷扬机,日本产的炼焦牵引车、减速转向机、输电变电器等,虽过百年,但保存完好,有的仍能运行。在1千米距离内有采煤、洗煤、炼焦、炼铁、修理、运输、发电等一套完整的采煤洗煤生产线和烧焦炼铁生产线。在2平方公里范围内保留有世界最大矿难纪念地(1942年)、亚洲第一炼铁高炉(1913年)、亚洲第一采煤大竖井(1938年)、我党领导的早期工人运动纪念地(1927年)、李兆麟创建本溪湖特别支部纪念地,我党创建的东北第一所公学旧址(1946年),以及“特殊工人”武装暴动旧址(1941-1945年抗日战场被俘八路军及抗日军民押送本溪煤矿作“特殊工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医院诞生旧址(1945年);其周边1909年修建的安奉铁路大铁桥仍在使用,紧临的山体上保留有日军碉堡群和防御要塞占地约10000平方米;距离遗产群南约30公里处有亚洲最大的南芬露天铁矿(始建1915年),歪头山铁矿(始建1938年),两大铁矿为本溪湖冶铁原料供应地。
煤铁厂现存的炼铁、焦化、烧结、动力等工艺体系完整,具有鲜明的早期工业化特征,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的实物例证,其中1号高炉是现存亚洲最早的炼铁高炉,开启了东北地区使用高炉炼铁的历史,在国内独一无二,其低磷铁、海绵铁、劣质煤发电等多项技术是东北地区首创。本溪湖煤铁厂作为本溪的最主要经济支柱,建设了本溪最早的医院、高等院校等,为当地教育、医疗、交通等事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本溪工业遗产群基本现状
本溪工业遗产群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包括原本溪钢铁一铁厂生产厂区、彩屯竖井生产区,原本钢第二发电厂生产厂区。核心物项包括:本钢一铁厂旧址、本钢第二发电厂冷却水塔、大仓喜八郎遗发冢、本溪湖小红楼和大白楼、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东山张作霖别墅、本溪湖火车站和彩屯煤矿竖井、肉丘坟等共9处。具体情况为:
(1)一铁厂旧址
现状评价:一号高炉本体相对完好,部分部件被拆除,围护结构遭到破坏,暴露在外的铁质部件因风吹日晒腐蚀严重。焦炉主体保存完整,顶部结构遭到毁坏,墙面涂料剥落,周围杂草丛生。目前一号高炉本体修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2)发电车间
现状评价:发电车间因设备拆除,外墙破损严重。冷却塔年久失修、外墙斑驳。目前发电车间本体修缮工作基本完成。
(3)彩屯竖井生产区
现状评价:架空层地面木板部分破损,人行存在安全隐患。地上铁轨枕木有所破损,铁轨本身保存良好。轨道可正常运转,局部有油污。
(4)小红楼和大白楼
现状评价:平面布局变动,东入口被封堵,南侧墙加建,外墙抹灰脱落。局部榫卯松动,檐口变形,外墙局部开裂,抹灰剥落。室内水磨石地面多处开裂,室内门窗为后换,顶棚抹灰层严重脱落,顶棚渗水。供暖管线外铺,上下水管老化,线路老化,灯具设备已不满足使用要求。
(5)张作霖别墅
现状评价:建筑年久失修,结构部分腐蚀严重,出现破损、受潮等现象。建筑装修受损严重,墙面油漆脱落严重,部分木质窗扇缺失,室外台阶有明显的修补痕迹,但做工粗糙。加建部分的屋顶为钢筋混凝土平屋顶,原有屋顶为坡屋顶,衔接处处理不当,接缝明显且风格不统一。
(6)肉丘坟
现状评价:肉丘坟的坟顶平台因无人管理,又处于山上林区,杂草灌木丛生。石碑前台阶松动,被青苔和杂草覆盖。由于常年风吹日晒,缺少日常养护,导致碑身有一定程度上的腐蚀。碑体部分文字轻微风化,略微模糊。
(7)本溪湖火车站
现状评价:视域范围内现代建筑干扰,建筑风貌较差。停车干扰,现设有16路车终点站。南侧煤泥河污染严重。墙面墙皮剥落并有人工修补痕迹。合页脱落锈蚀,木材腐蚀严重。
(8)大仓喜八郎遗发冢
现状评价:大仓喜八郎遗发冢墓碑石块散落,石块风化严重,钢筋混凝土结构暴露,表面存在严重的污损。
(9)本溪煤炭中央大斜井
现状评价: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井口木板地面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轨道整体保存良好,枕木有所破损,木质脱落现象。斜井地下井道主体支撑结构保存良好,局部有油污,腐蚀现象。
(九)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至今,本溪市委、市政府为切实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工作,主动作为、深入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汇报,针对重大问题现场办公研究推进。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2013年3月,本溪市将一号高炉等工业遗产被国务院核定为全国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6月,由溪湖区政府编制的《本溪溪湖老工业区搬迁实施方案(2014-2020年)》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审批。
2016年8月,成立本溪城市文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溪湖工业遗产博览园保护再利用工作。
2017年4月,先后编制完成了《文保规划》与《本溪湖工业遗产博览园详细规划》。
2017年12月,本溪城市文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申报了首批工业遗产名录,并得到国家工信委的批准。
2018年对一铁厂地块进行污染检测等前期工作,对未来开发做充分准备。对红白楼、张作霖别墅、一号高炉、发电车间等文保单位进行修缮。
2020年对一铁厂区域内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治理。
2021年对一铁厂区域内环境景观进行恢复。
1.实施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需注意问题
一是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需与城市设计紧密结合。工业遗产不同于其他文物,应以使用为主,使用就是保护的一种有效途径。既然利用,那么开发思路就必须满足城市使用功能,否则“再利用”的意义就会大幅减小,容易导致开发后继续荒废。
二是解决老工业企业搬迁后遗留污染问题。一些已经搬迁的老企业在原生产过程中,大多较为粗犷,所以遗留下的土地及地上设施可能存在环境污染的问题,这对后续再利用将造成很大困难。所以在保护利用前,做好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尤为重要。
三是工业遗产保护需做好历史档案解读工作。由于工业遗产有一定的历史,那么建(构)筑物的改造设计图纸、改造档案等难免缺失或难以解读。在保护和再利用的工作中,容易走弯路。如无法全面了解档案资料,可多向老职工了解场地基本情况,避免因保护而产生的破坏情况。
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溪湖工业遗产作为本溪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本溪乃至全国具有重大意义。这些工业遗产很多独具本溪地方特色,且寄托着工业文化情感,具有极其重要的保护价值,虽然保留较为完整且现状较好,但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急需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工业遗产整体布局零散
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是以生产为中心,大多选址于靠近资源、交通便利的地区,不会注意环境问题和城市长远发展问题,并安排员工居住在厂区附近,形成了企业和居民相交织的局面,导致本溪工业遗产的保护还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即便保护也多从工业遗产单体进行保护,这与本溪湖的工业遗产集群式分布的现状是不符合的。如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旧址和事务所旧址过去是本溪湖煤铁公司的办公区域,与旁边的生产区有着紧密关联,而现今却将生产区和办公区的保护工作割裂开来,仅仅对办公区的两个单体建筑进行保护,并没有从整体角度进行考虑。而作为一个完整的遗产群,更应对本溪湖工业遗产群进行统一规划、实施整体保护策略。
(2)保护和再利用方式较为单一
本溪工业遗产类型多样,厂房、附属设施等遗迹共同构成了本溪湖鳞次栉比、丰富多彩的景观。工业遗产宽敞的空间,多样的景观本应得到多种多样再利用方式,受工业遗产文物保护相关要求限制,目前再利用的方式却较为单一,作为办公建筑或延续原有功能是其常见方式,却没有充分发挥工业建筑的自身优势而进行改造再利用设计。工业遗产的再利用不能仅仅拘泥于几种传统方式,需根据遗产自身特点而选择最适合的再利用方式。如本钢一铁厂内保留诸多厂房,这些厂房内部空间较大,对不同的功能和结构都具有较大的适应性,如果在保留其原有工业风貌的基础上运用现代设计手法对其进行精心策划与改造,赋予其新的功能和发展方向,这些工业建筑将重新焕发出活力,融入到新的城市中,再生其自身的价值。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把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作为推动本溪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工业文化,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文化保护传承、产业创新发展、城市功能提升协同互进,打造集城市记忆、知识传播、创意文化、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生活秀带”,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为本溪生态立市、文旅兴市,推进绿色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以用促保。充分认识工业遗产除了物质形态还有制度形态和精神形态,具有区别于其他自然文化遗存的特殊性,应突出强调其保护方式的灵活性,寓保护于利用之中,让工业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完善体系,形成合力。强化顶层设计和分级分类管理,形成能够彰显发展历程和文化特色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体系。加强政策协同,强化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明确路径,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鼓励因地制宜探索工业遗产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路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有效汇聚各类社会资源,营造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重点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注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三、任务目标与安排
(一)任务目标
完成全市范围内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建立数据库;通过地方立法等方式强化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程序和监督管理机制;利用好国家政策支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结合城市更新和生态立市战略补充完善城市功能,将“工业锈带”变成“生活秀带”。
(二)任务安排
1.开展工业遗产全面普查工作
制定《本溪市工业遗产普查和认定办法》,明确普查范围、对象、方法及进度,通过普查、认定、分类,建立工业遗产清单,以照片、录像、图纸和文字等形式,系统发掘整理遗产地的景观和档案,收集包括口述历史和当事人记忆在内的信息,摸清我市工业遗产资源分布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宣传教育计划,通过专业教育、学生教育、公众普及和博物馆展示等方式,扩大对工业遗产普查工作的宣传在社会公众中普及这方面的知识,建立以GIS+BIM为基础的空间和内部数据库档案,为更好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业遗产提供基础条件。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国资委、市史志办、市档案局,各县区)
2.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地方立法
结合本溪市实际情况,研究和出台《本溪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明确认定评审机构,明确申报或推荐工业遗产的相对人,明确直接纳入市级工业遗产和推荐纳入工业遗产的范围及重点,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能,在法律责任上,明确各方责任。积极运用地方立法权,把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推向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同时《条例》施行后,我市将开展第一批市级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筛选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工业遗产,经专家综合评估后,提请市政府公布为市级工业遗产,并予以挂牌保护。计划2022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以工业遗产为主要类别,申创专题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坚持协同创新,突出地方特色,在统一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搭建融聚平台、创新治理方式、健全保护机制、增强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对文物保护利用机制进行专项创新实践,在重点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支持,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各县区)
4.利用工业遗产完善城市功能
选择本溪湖工业遗产群这种距离城市中心区较近、区位条件较好的工业遗产建、构筑物,在不改变原有工业遗产空间结构的前提下,把内部空间改造为适合办公、创造、设计等的空间单元或购物中心,并配套建设咖啡馆、酒吧和美食文化街、儿童娱乐及健身场所等,采用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模式,同时融入现代物流、连锁经营等功能,形成以现代服务业、现代商贸、创意产业为主的集群,构成一种空间功能转换型的工业旅游开发模式,繁荣新业态、新模式,弥补现有城市功能设施用地紧张和资金投入大等问题,通过工业遗产活化,完善城市功能。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在“十四五”期间陆续开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
5.结合生态立市打造开放空间
突出工业遗产连接城市记忆与新生创意,重点对沿太子河、临环城森林公园区域的工业遗产场地、老厂区进行改造,建设文化广场、公园绿地,利用本溪湖工业遗产群全国文保单位属性,打造精品工业旅游路线,使之成为区别于自然风光旅游的人文旅游内容,补全本溪市全域旅游类型。通过城市物理空间和文化空间的结合,打造新的凝聚文化活动的城市空间,构建文化认同、重塑文化生态的重要场域。从生态立市角度改善生态环境,并为城市提供公共开放空间,使工业遗产改造成为拓展城市文化生活新空间的载体。计划2022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区,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6.不忘初心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的实物例证,依托1号高炉、洗煤楼等文物改建的工业历史博物馆展示现存亚洲最早的炼铁高炉,以及东北地区使用高炉炼铁的历史,带领人们回顾新中国的第一批枪、第一门炮、第一辆解放牌汽车、第一台汽轮发电机、第一颗返回式人造地球卫星、第一枚运载火箭所使用的优质钢铁原料是如何炼成的,以此增强文化自信、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各县区)
(三)开发运营思路
当工业遗产通过创意点化,实现业态“涅槃”、“升级”之后,摆在文化创意产业和工业遗产再利用面前的一个亟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存活下去,工业遗产创意与再利用,在延续城市文脉、推进旧城改造,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价值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也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工业遗产改造和文化创意园不是简单地改造几个老厂房,以创意或艺术为名,再吸引几十家、几百家创意工作室入驻就可以了。实际上,文化创意园集聚区的形成,本身只是打造了一个外壳,培育了一种形态,应确定未来若干年相关发展的政策导向,完善和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内部与外部的环境,构成与完善创意产业的产业链条。
一是更新观念,制定规划。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本溪工业遗产旅游的重大意义,站在推动转型振兴的高度,破除影响工业遗产发展旅游产业的思想障碍,树立起经济、旅游协调发展的观念,促使工业遗产旅游尽快成长为本溪市转型振兴中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高水平,高起点的制定规划,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运用多媒体对本溪市工业遗产旅游进行大力度宣传和推介,使更多人通过工业遗产了解本溪,通过本溪了解本溪的工业遗产,创造发展本溪工业遗产旅游良好的外部氛围。
二是加强联合,招商引资。多元经营,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区域联合,实现工业遗产与旅游业联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多渠道、全方位的投资体系。实现多元化旅游经营管理体系。实现本溪工业遗产科学保护,永续利用。
三是突出特色,提高内涵。将工业遗产旅游与本溪其他旅游资源进行整合,突出本溪旅游特色,打造本溪旅游品牌,通过加快发展旅游业,推进本溪转型振兴。集中力量,精心细致地设计好,开发好工业遗产旅游线路,如实现红色教育基地,既可以为本地及周边地区学生普及红色工业文明,又可以与辽宁省内高校联合拓展教学领域。通过搜集、挖掘、整理、提炼一系列工作,努力提高本溪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使本溪市工业遗产成为集知识性、参与性、娱乐性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项目。
四、重点项目
结合总体目标和任务安排提出五类共27个项目(详见附表),其中具备条件的9个项目可先期实施,具体如下:
(一)本溪市工业遗产普查及数据库建立
项目内容:以申报数据和工业企业历史资料为基础,全面实地调查本溪市域范围内工业遗产,确定工业遗产地理位置、规模大小、类别等,进行等级评定和数量统计,拍摄影像资料,开展工业遗产资源空间分布分析,结合周边可开发空间资源构成、开发价值、区位条件、交通条件、产业基础等特征提出工业遗产保护开发利用定位、开发方向、开发强度和时序等建议,形成《本溪市工业遗产普查报告》。建立工业遗产GIS+BIM数据库。
项目周期:六个月
计划投资:550万元
(二)钢铁主题公园
项目内容:项目位于太子河北岸,属溪湖区河东办事处,距离城市中心区仅1.5公里,利用原一铁厂、本溪煤矿厂区打造后工业时代钢铁主题公园,包括重金属音乐广场、工业创意雕塑园、运煤带观光车、火车头俱乐部、文化创意街等内容,规划面积35公顷。项目建成后将为全市提供一个重要的公共开放空间。
项目周期:十五个月
计划投资:4000万元
(三)洗煤楼工业历史博物馆
项目内容:利用一铁厂区内洗煤楼旧址,全面展示本溪工业历史和建设成果,对原有储煤仓、原煤准备车间、手选车间、主洗楼、洗煤池等进行改造利用,还原采煤、洗煤、炼焦、炼铁、修理、运输、发电等一套完整生产线,通过虚拟现实、实物展示、互动科技等方式予以展示,并将其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规划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项目周期:二十四个月
计划投资:11400万元
(四)红白楼文创基地
项目内容:红白楼文创园区以区域内的重要文保建筑“小红楼”为核心,贯穿了影视拍摄、婚纱摄影、室内运动和商业演出等多种功能,是场地内偏重创意文化和休闲办公的一部分。文创园区内包括文保建筑白楼展览馆和红楼纪念馆。红白楼文创园区通过对区域内大量的保留建筑进行合理的改造和利用,致力于打造出高品质的舒适创作空间,营造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主要包括:婚纱拍摄基地、会议中心、“本溪传奇”市内演艺秀、室内运动馆等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项目周期:二十四个月
计划投资:13250万元
(五)重金属主题商业街区
项目内容:重金属主题商业街区位于工业遗产博览园主入口北侧,对整个遗址公园主入口空间的营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街区沿滨河景观带的延伸生长,将人的活动和滨河商业有机融合,通过文化创意的引入,为整个园区增添新的活力。主要由文创商品体验街、培训教育基地、酒店、电影院及艺术家创作中心等内容组成,规划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9000平方米,新建建筑5.6万平方米。
项目周期:二十四个月
计划投资:3.8亿元
(六)综合厂房摄影基地
项目内容:基本保留原有综合厂房的立面和内部结构,建筑室内环境进行多种影视风格设计布置,同时配套专业化的摄影棚和相关设施,因为各建筑区域独立相互不干扰,因此可以提供多个拍摄同时进行的可能性。影视基地本身带有浓厚的工业文化韵味,同时,周边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包括餐饮后勤、道具储藏、小型住宿等。规划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项目周期:十个月
计划投资3000万元
(七)现代化炼焦展示馆项目
将焦炉及附属建筑,作为场地背景和场地主题依托,通过对焦炉的修缮和整治,拓展整个焦炉前后广场区域,形成现代化炼焦展示馆与高炉建筑群遥相呼应,相得益彰,使得整个场地具有“钢铁世界,流动传承”的气势和气韵。
项目周期:十二个月
计划投资1000万元
(八)太子河北岸钢渣坡治理工程
项目内容:项目位于太子河北岸,溪湖大桥与衍水大桥之间,原为本钢生产钢渣倾倒区域。规划采用挂网喷播技术改善生态环境界面,并建设钢铁文化广场、滨水活力区、生态科普区等内容,规划面积23公顷,项目建成后将使渣坡变废为宝,形成太子河滨水最有价值的立体画卷。
项目周期:十个月
计划投资5700万元
(九)本溪工业美术和发电历史博物馆
项目内容:利用修缮后的本钢二电旧址冷却塔和发电车间,建设具备工业美术创作、收藏、展示等功能的博物馆,以及展示本溪湖发电历史进程博物馆。
项目周期:三十个月
计划投资:16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在原有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保护与开发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将整个本溪市工业遗产普查、认定、保护、开发利用、运营等工作纳入其中,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林草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档案局、市史志办、各县(区)政府及本钢集团为成员的本溪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领导小组,完善机构机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编制完成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目标,区分责任,明晰任务,按照工作计划和路线图,以时间节点为牵引,逐项落实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
(二)政策统筹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规划编制、审批、土地、人才、投融资等方面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等要协调落实本规划要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与本实施方案的衔接协调,同时与本钢“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项目实施前,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要及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强化地方立法优势,制定出台保护利用相关法规、条例。(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
(三)加大投入
采取政府主导,融资平台参与,社会融资等多渠道,筹集保护开发利用建设资金,确保工业遗产保护开发利用项目资金的落实。围绕国家、省相关政策,积极为项目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本级资金等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开发利用项目建设投资。(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县区)
(四)重点宣传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对本溪工业遗产进行宣传,建立宣传传播工作组织,完善机制,从不同视角、不同受众,融合文字、图片、视频,以数字信息方式,链接知名网站,以纵向观历史横向学知识方式,将遗产群保护价值意义、看点亮点、景区景点、导引服务等广泛传播宣传,展示本溪工业遗产风采,让社会公众更多了解本溪工业遗产的丰富内涵,宣传本溪城市文脉,使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活动家喻户晓,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
(五)监督考核
本溪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领导小组加强任务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分解清单,积极推进工作。在工作中,实行定期考核工作进展,对在创建工作推进过程中执行不力、推进工作严重滞后的责任单位,将按履职尽责不力予以问责。(责任单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
六、附表
本溪市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工作方案项目一览表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1〕2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本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整合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14号)要求,为推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建设覆盖全市、统一联动、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体系,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及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统一平台。将12345热线平台作为统一对外的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构建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效能监督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精准施策。明确主管部门,统筹摸清现有热线的人员座席、设施设备、工作流程、业务指标、知识库、服务能力等情况,做好热线归并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平稳过渡。有序做好各项对接衔接工作,切实做好人员、场地、系统、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整合期间热线不间断、诉求有人管、服务不降等、工作不混乱。便民高效。以方便企业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模式,在统一系统平台上提供标准化服务,协同融合各类诉求渠道,提升服务水平。支撑有力。根据发展和业务变化需求,对12345热线平台进行整体技术升级和改造提升,强化智能回访、抽检等应用,建立健全各类相关专业业务支撑机制,推动平台效能不断提升。
(三)工作目标2021年10月底前,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国家、省有关部门设立并在我市接听及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整合归并后的热线统称为“本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同时,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确保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办理,构建全市联动的12345热线体系,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全市政务服务“总客服”。
二、归并范围
国家、省有关部门设立并在我市接听及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自行设立的暂未实现与市12345热线归并整合的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
三、归并方式
依托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实现全市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评价反馈、统一考核、统一管理的业务闭环,建设集咨询、投诉、求助、建议等功能为一体的12345统一热线管理平台。热线归并后原则上不得再新设热线号码,已取消热线号码,原则上不再恢复。
(一)整体并入企业和群众拨打频率较低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取消号码,原热线整体并入12345热线,由12345热线负责统一接听、按责转办。
1.各县(区)、各部门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热线以及12396、12393、12330、12331、12358、12365、12312、12349现时已经归并整合、尚未开通、已停用、无话务座席等情况的政务服务热线直接取消号码。〔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2.12301、12356、12300、12336、96119、12322现已有话务座席的政务服务热线将话务座席整体并入市12345热线平台,销号前设置三个月语音提示进行过渡。整体并入的政务服务热线原系统知识库和业务数据迁移至12345热线平台系统。〔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二)双号并行话务量大、社会知晓度高、有专职话务员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保留号码,将话务座席并入市12345热线平台管理,按统一标准提供服务;专业性强、无专职话务员的热线,话务直接由12345热线接听,在12345热线话务中心设置专家坐席,以保证服务质量。12318、12319、12315、12369、12350、12317、12385、12305、12313、12348、12329、12367、12328、12316、12320、12333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号码予以保留,话务座席整体并入市12345热线平台,原系统知识库和业务数据迁移对接至12345热线平台系统。〔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其中,按照“一号一策”原则,12328、12316、12320、12333等4条热线号码除咨询、投诉业务之外、不属于热线整合范畴的业务由原主管部门自行剥离,剥离后业务仍由原主管部门承担,政务服务事项进入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12348、12329、12367、12328、12316、12320、12333专业性较强的热线号码在市12345热线平台设立专家座席,由业务主管部门选派驻场专家。
(三)设分中心全国税务系统在我市设立的统一电话(12366),以分中心形式归并到市12345热线平台,保留号码和话务座席,与12345热线平台建立电话转接和工单流转机制,按照12345热线平台标准统一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纳入市12345热线平台考核督办工作体系和跨部门协调机制,共建共享知识库,接受市12345热线平台效能监管。〔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四)双向联动
1.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通过三方通话、服务工单流转、信息系统共享等方式实现与12345热线平台联动,工单的办理情况将提供给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加强行业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2.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通过互联互转、应急响应等方式实现与12345热线平台联动,建立热线联络员和舆情协同处置联动机制,紧急求助类热线接收的非紧急类诉求应转接至市12345热线平台受理。〔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四、优化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营商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归并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承担市12345热线平台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相关通信运营企业,整合期间为号码归并、线路联通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线路通畅。市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将本部门热线按要求并入12345热线平台。
(二)受理事项范围。12345热线平台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不受理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三)完善网格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12345热线平台管理机构(科室),理清诉求受理、业务办理、督办问责等职责边界,建成市平台、县(区)分平台、乡镇(街道)工作站、村屯(社区)联系点四个层级全覆盖的12345网格体系,各工作层级要明确主管单位,确定12345热线平台网格员,原则上各级政府办公室(党群工作部门)负责本级12345热线平台的运行管理。
(四)规范工作流程。12345热线平台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回答一般性咨询,不代替部门职能,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分类原则,办理相关业务、实施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等,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抽查,依法依规完善包括受理、转办、办理、反馈、督办、办结、回访、评价、考核等环节的工作规程,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的闭环运行。
(五)知识库建设和应用。建立和维护“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12345热线平台知识库,拓展自助查询服务,完善多方校核、查漏纠错等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即时向12345热线平台推送最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热点问题统一答复口径,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互联共享和同步更新,并逐步向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开放。
(六)做好业务支撑。各县(区)、各部门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要承担业务支撑的主体责任,与市12345热线平台建立24小时应急联络机制,在诉求办理、专家派驻、人员培训、知识库建设等方面给予12345热线平台常态化业务支持,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时推送受理信息、工单记录、回访评价等所需全量数据,设置专家座席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明确行业专家选派、进驻、服务和管理长效机制。
(七)信息安全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12345热线平台信息安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依法依规严格保护12345热线平台工作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加强业务系统访问查询、共享信息使用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对故意泄露个人隐私等信息的行为依法追责。
(八)完善绩效考核。12345热线平台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承办单位按时办结率、有效回访率、群众满意率等指标的综合评价,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要运用督办单、专题协调、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压实诉求办理单位责任,督促履职尽责,对行政调解类、执法办案类事项应依法依规处置,不片面追求满意率。
(九)数据分析研判。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要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定期分析诉求数据,及时形成有价值的分析报告,强化12345热线平台普遍性诉求的共性问题研究,对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预警,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科学决策、依法履职提供参考和依据,并视情向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通报,不断提升热线归并后的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
(十)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好12345热线整合所需经费,并将12345热线平台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满足人员动态调整和平台技术升级、维护的需求,确保12345热线平稳运行。2021年8月底前完成立项,按照一个号码高质量服务企业和群众目标要求,以招标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团队提供专业化热线受理和技术服务。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溪市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副主任、市营商局局长、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对12345热线平台整体建设、重大事项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整合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负责平台的组织协调、运行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制定本级12345热线平台建设方案,解决12345热线平台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省直对口部门协调衔接,对照自身任务,倒排工期,确保各类热线号码平稳有序过渡及后续运行服务等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对热线工作的支持力度,完成本级12345体系建设,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强化配备一支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实的队伍。
(三)加大督促问效。将12345热线整合归并和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整合归并及后续运行服务任务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四)引导社会参与。积极探索12345热线平台与新闻媒体的深度合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正向引导企业群众通过12345热线平台依法依规反映诉求,努力把12345打造成全市政务便民服务知名品牌。
附件:1.本溪市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工作领导小组
2.本溪市12345热线整合归并清单
附件1
本溪市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孟广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栾奎杰 市政府秘书长
副 组 长: 李 谕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凤斌 市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副主任
赵永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副主任
马 强 市营商局局长
王 跃 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营商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林草局、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医保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残联、市供电公司、本溪县政府、桓仁县政府、平山区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南芬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党群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主任王跃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化,由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的接任者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本溪市12345热线整合归并清单
一、整体并入
序号 | 名称 | 号码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各县(区)、各部门 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各县(区)政府 市直有关部门 | 号码直接取消 | |
2 | 全国统一科技公益服务电话 | 12396 | 市科技局 | |
3 |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 12393 | 市医保局 | |
4 | 全国统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电话 | 12330 | 市市场监管局 | |
5 | 全国统一食品药品监督举报服务电话 | 12331 | 市市场监管局 | |
6 | 全国价格投诉举报统一电话 | 12358 | 市市场监管局 | |
7 | 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统一电话 | 12365 | 市市场监管局 | |
8 | 全国统一商务领域举报投诉咨询服务电话 | 12312 | 市商务局 | |
9 | 全国统一民政服务电话 | 12349 | 市民政局 | |
10 | 全国统一旅游资讯服务电话 | 12301 | 市文化旅游和 广电局 | 取消号码,销号前设置3个月过渡期; 话务座席并入市级12345热线平台。 |
11 |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咨询及举报投诉服务专用电话 | 12356 | 市卫生健康委 | |
12 | 全国电信用户申诉渠道咨询电话 | 12300 |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 |
13 | 全国统一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 12336 | 市自然资源局 | |
14 |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 96119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
15 | 全国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电话 | 12322 | 市应急局 |
二、双号并行
序号 | 名称 | 号码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 | 12318 |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 号码保留; 话务座席并入市级12345热线平台。
|
2 |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电话 | 12319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
3 | 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 12315 | 市市场监管局 | |
4 | 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 | 12369 | 市生态环境局 | |
5 | 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 12350 | 市应急局 | |
6 |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平台电话 | 12317 | 市乡村振兴局 | |
7 | 全国残疾人维权服务电话 | 12385 | 市残联 | |
8 | 全国邮政业用户申诉电话 | 12305 | 市邮政管理局 | |
9 | 全国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举报电话 | 12313 | 市烟草专卖局 | |
10 |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 12348 | 市司法局 | 号码保留,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业务及相关话务座席并入市级12345热线平台,设专家座席。 |
11 | 全国统一住房公积金热线服务电话 | 12329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12 | 国家移民管理局咨询服务热线 | 12367 | 市公安局 | |
13 | 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 12328 | 市交通运输局 | |
14 | 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电话 | 12316 | 市农业农村局 | |
15 | 全国统一公共卫生公益服务电话 | 12320 | 市卫生健康委 | |
16 |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 | 12333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三、设分中心
序号 | 名称 | 号码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电话 | 12366 | 市税务局 | 号码保留,话务座席保留; 与12345热线平台建立电话转接机制,按照12345热线平台标准统一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