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4-12-25 成文日期: 2024-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发〔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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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5 13:59:48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发〔2024〕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本溪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9号)精神,结合本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标准引领、扶优汰劣。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1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着力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

  (一)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重点行业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钢铁、有色、化工、电力、机械、医药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超期使用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产品设备能效诊断,鼓励企业采取融资租赁、节能效益分享等模式,与节能服务公司开展节能设备和技术改造合作。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推动企业开展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鼓励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推动临到期燃煤机组退役关停和老旧长输油气输送管道淘汰更新。持续推动全市电网配电网和农村电网设备线路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实施一批燃机、光伏、储能等清洁电源替代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全市环境监测实验室、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和“数智化”升级改造。鼓励一批重点排污单位更新改造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企业淘汰和更新替换不达标环保设备,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7年,重点钢铁企业实现超低排放;重点焦化、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工程;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鼓励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开展智能化升级,推动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物流装备、传感与检测装备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改造,提升装备数控化水平。推动制造业与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在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开展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对居民小区内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更新加装计量装置等设备。完善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推动城市燃气管网和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施更新改造。加快国家明令淘汰、能效等级不达标、污染严重的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等设施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引导对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及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或大修。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更新住宅老旧电梯、加装电梯。(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专项资金,对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可回收物分拣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到2027年,新增及更新公交车、出租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95%、35%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用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积极推广应用高效低耗智能农机装备,扎实推进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到2027年底,淘汰老旧农机装备100台(套)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提升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现有教学科研技术设备和信息化设施,置换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二)加快文旅领域设备更新。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提升。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十三)实施医疗领域设备升级改造。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服务器、终端、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信息化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2-3人间病房占比达到75%以上,并根据实际条件加装电梯、坡道、连廊、卫生间等,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着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十四)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五)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六)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鼓励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着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

  (十七)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引导“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鼓励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鼓励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智能分类回收设施、数字化回收平台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对回收设施建设、废旧装备再制造等项目予以支持。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达3200辆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十八)引导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支持二手车出口企业自建整备、检测、鉴定、仓储等服务平台,鼓励二手车出口企业在境外构建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中心,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二手车及汽车零部件出口业务。鼓励家电、服装等零售商家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九)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企业集聚化发展,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回收利用,鼓励报废汽车、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塑料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加大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力度。推广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设施,提高工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支持工业再制造,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着力推动标准提升

  (二十一)推广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应用。利用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强化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宣贯。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能效、排放、安全等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对照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科技支撑。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通过依托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等机制和创新产品迭代方式,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三)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国人民银行低息贷款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建设。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严肃财经纪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大研发投入,按照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及时做好所得税配套政策落实,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五)优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对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落实再贷款利率、展期等政策。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以及“辽绿贷”、“绿票通”等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引导绿色低碳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探索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落实国家最新汽车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合理降低自用汽车首付比例。(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分行)

  (二十六)保障用地需求。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鼓励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项目进行“零增地”技术改造。对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厂房或工业用地进行施工建设,实施厂房加层、改造扩建、地下空间开发等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利用效率和容积率的工业企业,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宣传引导,推动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及时调度工作进展,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有序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本溪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清单







  政策解读:关于《本溪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本溪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