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采购公告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3-09-15 成文日期: 2023-09-15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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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15:28:51 【字体: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平山区数字政务掌上督平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HX-BX-202309015

项目名称:平山区数字政务掌上督平台

预算金额:295000元

最高限价:295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3年09月15日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 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时间:2023年09月2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            

联系方式:13050266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项目联系人:丁亚楠             

电 话: 024-44800006